城市建设中心渎浦河生态修复工程中标结果
城市建设中心渎浦河生态修复工程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苍南城市建设中心渎浦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总价:*(元) | 浙 (略) | (略) (略) 9号6-7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苍南城市建设中心渎浦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重) | 苍南城市建设中心渎浦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重) | 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云想,陈小红,李晓琳,何张金,陈依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 (略) 提起诉讼。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
联系方式:0577-*
联系人:董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信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鑫鑫财富中心1幢805
联系方式:0577-*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苍南城市建设中心渎浦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总价:*(元) | 浙 (略) | (略) (略) 9号6-7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苍南城市建设中心渎浦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重) | 苍南城市建设中心渎浦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重) | 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云想,陈小红,李晓琳,何张金,陈依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 (略) 提起诉讼。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
联系方式:0577-*
联系人:董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信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鑫鑫财富中心1幢805
联系方式:0577-*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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