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救护车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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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 (略) :XSCG-XJ- 点击查看>> -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疾 (略) 点击查看>>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点击查看>> 方)  为了保护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询价  
(2)项目名称:  长沙县疾 (略) 卫生应急救护车   
(3) (略) : XSCG- 点击查看>>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县疾 (略) 卫生应急救护车 医疗车纯电动救护车2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 号

采购品目

品 (略)

数 量

单价

总价

1

救护车

TYM5040XJHV348BEV

2

点击查看>> .00

点击查看>> .00

合计

点击查看>> .00

点击查看>> .00

合同总金额

点击查看>> pt>大写: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元整

点击查看>> pt>小写: 点击查看>> .00

备注

点击查看>> pt>不含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及上牌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交车时间: 点击查看>> 方应于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将车辆交付至 点击查看>> 方指定地点,并经 点击查看>> 方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疾 (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将车辆运输至 点击查看>> 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保管义务: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车辆未交接验收期间的保管,保管期间至交给 点击查看>> 方验收合格之日止,在此期间产品灭失、损坏等风险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交接材料: 点击查看>> 方应在交车的同时将销售发票、车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钥匙、维护保养手册、随车工具等交予 点击查看>> 方。

上牌:由 点击查看>> 方协助 点击查看>> 方上牌,应于车辆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60】天内完成上牌。 点击查看>> 方予以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上牌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若车辆因质量 (略) 门审核不能予以上牌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进行更换,由此导致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承担。双方约定违约金不超过总金额的20%。

保险和车辆购置税: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购买车辆保险及车辆购置税。

安全责任: 点击查看>> 方提供运输、装卸、上牌等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若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导致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 (略) 责任。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2,说明: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2%,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说明:余款8%为质保金,12个月以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中南支行(湖南 (略) : 点击查看>>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略) 购车辆在 点击查看>> 方送货到后当场验收,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 点击查看>> 方未提出异议的,验收合格,合格后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 (略) 有风险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转移至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验收合格并不代表对 点击查看>> 方提供车辆的质量的认可, 点击查看>> 方仅对车辆外观是否符合约定、数量、功能等外观进行检验,在后续使用过程中若因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车辆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 (略) 责任;因 点击查看>> 方保养及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 (略) 责任。

因车辆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 (略) 在地双方均认可的质 (略) 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先行垫付。

质保期:整车质保期限为3年或五万公里,先到为准,自车辆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限内,若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车辆因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 点击查看>> 方通知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在接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若因 点击查看>> 方使用不当等原因, 点击查看>> 方不须承担售后维修责任。若因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出现故障,且 点击查看>> 方拒不上门履行售后义务, 点击查看>> 方有权将车辆交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若在质保期限内发生两次(含两次)重大相同故障(以4S店鉴定为准),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进行免费更换产品。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 点击查看>> 方是否选择其他供应商进行维修, 点击查看>> 方均应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

保养:在质保期限内,由 点击查看>> 方按照车辆保养要求提供免费车辆保养服务,所需的车辆保养费用均为 点击查看>> 方承担。

备品备件: 点击查看>> 方应保障车辆备品备件十年的供应期。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点击查看>> 方应保证救护车各项技术性能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专用车指标。保证提供的救护车应满足安全、可靠、舒适、操作简便、快捷的要求。能够保障开展突发公 (略) 置的基本需求,满足车载人员安全交通不造成危害。

(略) 生产车辆满足国家法规标准以及 点击查看>> 方相关要求, (略) 合格证、并满足救护车质量及安全使用要求,具备合法救护车上牌手续,保证能够正常上牌。

6.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略) 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点击查看>> 方使用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 (略) 法律责任,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害的, 点击查看>>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 (略) (略) 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 (略) 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 点击查看>> 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 点击查看>> 方交付车辆及相关交接材料,且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协助 点击查看>> 方完成上牌。否则每逾期一天,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标准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5天以上,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 方除不支付任何费用外, 点击查看>> 方应退还 点击查看>> 方已支付费用,还应按照合同总价款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点击查看>> 方损失的,由 点击查看>> 方予以补足。

点击查看>> 方 (略) 、数量、规格、种类、质量、交接资料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 点击查看>> 方要求, 点击查看>> 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予以更换,并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点击查看>> 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标准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政 (略) 致无法及时支付时,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或违反本合同项下承诺、保证的,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除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维护自 (略) 支出的包括 (略) 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保函费等合理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份。本合同须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电话、联系人)系接收文件、函告、通知以及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等)的合法途径,一方向上述地址送达,专人送达的,签收之日为送达日,邮寄送达的,邮寄三日后即视为送达(若退回的,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的,自邮件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一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地址、联系方式变更的法律后果。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略) 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点击查看>> 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点击查看>> 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 点击查看>> 方) (略)
地址: (略) (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 (略) (略) 5栋
法定代理人:李力法定代理人:李天赐
委托代理人:杨贶委托代理人:梁璐
电话:0731- 点击查看>> 电话:0731- 点击查看>>
传真:0731- 点击查看>> 传真: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 (略) :XSCG-XJ- 点击查看>> -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疾 (略) 点击查看>>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点击查看>> 方)  为了保护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询价  
(2)项目名称:  长沙县疾 (略) 卫生应急救护车   
(3) (略) : XSCG- 点击查看>>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县疾 (略) 卫生应急救护车 医疗车纯电动救护车2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 号

采购品目

品 (略)

数 量

单价

总价

1

救护车

TYM5040XJHV348BEV

2

点击查看>> .00

点击查看>> .00

合计

点击查看>> .00

点击查看>> .00

合同总金额

点击查看>> pt>大写: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元整

点击查看>> pt>小写: 点击查看>> .00

备注

点击查看>> pt>不含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及上牌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交车时间: 点击查看>> 方应于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将车辆交付至 点击查看>> 方指定地点,并经 点击查看>> 方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疾 (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将车辆运输至 点击查看>> 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保管义务: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车辆未交接验收期间的保管,保管期间至交给 点击查看>> 方验收合格之日止,在此期间产品灭失、损坏等风险均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交接材料: 点击查看>> 方应在交车的同时将销售发票、车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钥匙、维护保养手册、随车工具等交予 点击查看>> 方。

上牌:由 点击查看>> 方协助 点击查看>> 方上牌,应于车辆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60】天内完成上牌。 点击查看>> 方予以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上牌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若车辆因质量 (略) 门审核不能予以上牌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进行更换,由此导致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承担。双方约定违约金不超过总金额的20%。

保险和车辆购置税:由 点击查看>> 方自行购买车辆保险及车辆购置税。

安全责任: 点击查看>> 方提供运输、装卸、上牌等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若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导致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 (略) 责任。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2,说明: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2%,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说明:余款8%为质保金,12个月以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中南支行(湖南 (略) : 点击查看>>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略) 购车辆在 点击查看>> 方送货到后当场验收,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 点击查看>> 方未提出异议的,验收合格,合格后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 (略) 有风险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转移至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验收合格并不代表对 点击查看>> 方提供车辆的质量的认可, 点击查看>> 方仅对车辆外观是否符合约定、数量、功能等外观进行检验,在后续使用过程中若因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车辆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 (略) 责任;因 点击查看>> 方保养及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 (略) 责任。

因车辆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 (略) 在地双方均认可的质 (略) 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先行垫付。

质保期:整车质保期限为3年或五万公里,先到为准,自车辆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限内,若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车辆因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 点击查看>> 方通知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在接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若因 点击查看>> 方使用不当等原因, 点击查看>> 方不须承担售后维修责任。若因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出现故障,且 点击查看>> 方拒不上门履行售后义务, 点击查看>> 方有权将车辆交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若在质保期限内发生两次(含两次)重大相同故障(以4S店鉴定为准), 点击查看>> 方应无条件进行免费更换产品。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 点击查看>> 方是否选择其他供应商进行维修, 点击查看>> 方均应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

保养:在质保期限内,由 点击查看>> 方按照车辆保养要求提供免费车辆保养服务,所需的车辆保养费用均为 点击查看>> 方承担。

备品备件: 点击查看>> 方应保障车辆备品备件十年的供应期。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点击查看>> 方应保证救护车各项技术性能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专用车指标。保证提供的救护车应满足安全、可靠、舒适、操作简便、快捷的要求。能够保障开展突发公 (略) 置的基本需求,满足车载人员安全交通不造成危害。

(略) 生产车辆满足国家法规标准以及 点击查看>> 方相关要求, (略) 合格证、并满足救护车质量及安全使用要求,具备合法救护车上牌手续,保证能够正常上牌。

6.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略) 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点击查看>> 方使用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 (略) 法律责任,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害的, 点击查看>>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 (略) (略) 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 (略) 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 点击查看>> 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 点击查看>> 方交付车辆及相关交接材料,且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协助 点击查看>> 方完成上牌。否则每逾期一天,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标准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5天以上,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 方除不支付任何费用外, 点击查看>> 方应退还 点击查看>> 方已支付费用,还应按照合同总价款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点击查看>> 方损失的,由 点击查看>> 方予以补足。

点击查看>> 方 (略) 、数量、规格、种类、质量、交接资料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 点击查看>> 方要求, 点击查看>> 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予以更换,并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点击查看>> 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标准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政 (略) 致无法及时支付时, 点击查看>>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或违反本合同项下承诺、保证的,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除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维护自 (略) 支出的包括 (略) 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保函费等合理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份。本合同须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电话、联系人)系接收文件、函告、通知以及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等)的合法途径,一方向上述地址送达,专人送达的,签收之日为送达日,邮寄送达的,邮寄三日后即视为送达(若退回的,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的,自邮件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一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地址、联系方式变更的法律后果。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略) 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点击查看>> 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点击查看>> 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 点击查看>> 方) (略)
地址: (略) (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 (略) (略) 5栋
法定代理人:李力法定代理人:李天赐
委托代理人:杨贶委托代理人:梁璐
电话:0731- 点击查看>> 电话:073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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