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装修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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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装修工程中标公告

(略) 预防接种门诊装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D*-1

二、项目名称: (略) 预防接种门诊装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华庭36#楼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略) 预防接种门诊装修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

30日历天

邹丽丽


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彩英(组长)、鲍天雪、黄胜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濉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濉溪县 (略) )

地 址:濉 (略) 9号

联系方式:孙院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 (略)

地 址:濉溪县郭楼桥河畔雅苑综合楼2楼

联系方式: 0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旭

电 话:0561-*

十、附件

1.报价表

2.推荐理由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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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预防接种门诊装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D*-1

二、项目名称: (略) 预防接种门诊装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华庭36#楼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略) 预防接种门诊装修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

30日历天

邹丽丽


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彩英(组长)、鲍天雪、黄胜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濉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濉溪县 (略) )

地 址:濉 (略) 9号

联系方式:孙院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 (略)

地 址:濉溪县郭楼桥河畔雅苑综合楼2楼

联系方式: 0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旭

电 话:0561-*

十、附件

1.报价表

2.推荐理由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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