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第一医院牙科椅及配套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莆田市第一医院牙科椅及配套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牙科椅及配套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16: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城厢区龙德井3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翁先生/05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厢区霞林街 (略) 572弄1号9梯21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059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Y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牙科椅及配套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于2022年10月18日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公告期间, (略) (略) 、 (略) 递交的关于本项目的中标结果质疑函。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经评标委员会复查,发现福建省科 (略) 的投标文件“二、技术参数及要求等:(一)、用途:1.1、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用途要求; (略) (略) 的投标文件“二、技术参数及要求等:(一)、用途:1.1、1.2、1.3、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用途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一、项目概况★1、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应满足下述要求:1.3投标人须确保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关键质量和性能,保证所投货物的用途描述、基本配置要求、保修期及付款方式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条款汇总表:符合性审查中第17条“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带★号条款之规定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具体详见第五章本条款号内容。”,福建省科 (略) 、 (略) (略) 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故福建省科 (略) 中标结果无效。
因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现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规定,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城厢区龙德井389号
联系方式:翁先生/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城厢区霞林街 (略) 572弄1号9梯214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59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牙科椅及配套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16: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城厢区龙德井3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翁先生/05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厢区霞林街 (略) 572弄1号9梯21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059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Y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牙科椅及配套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于2022年10月18日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公告期间, (略) (略) 、 (略) 递交的关于本项目的中标结果质疑函。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经评标委员会复查,发现福建省科 (略) 的投标文件“二、技术参数及要求等:(一)、用途:1.1、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用途要求; (略) (略) 的投标文件“二、技术参数及要求等:(一)、用途:1.1、1.2、1.3、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用途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一、项目概况★1、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应满足下述要求:1.3投标人须确保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关键质量和性能,保证所投货物的用途描述、基本配置要求、保修期及付款方式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条款汇总表:符合性审查中第17条“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带★号条款之规定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具体详见第五章本条款号内容。”,福建省科 (略) 、 (略) (略) 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故福建省科 (略) 中标结果无效。
因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现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规定,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城厢区龙德井389号
联系方式:翁先生/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城厢区霞林街 (略) 572弄1号9梯214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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