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医院儿科小儿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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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医院儿科小儿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略) (略) 儿科小儿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11: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略) 儿科小儿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H22103-SHDL-2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儿科小儿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普善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 6 区 B-3F2-11 室、B-3C5-6 室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略) 儿科小儿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奥林巴斯

规格型号:CV-290、CLV-290SL、BF-XP290、BF-P290

数量:1套

单价:*.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建华(组长)、刘明文、张壮志、王利、许玉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3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略) 淮海西路66号 *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相山区梅苑路 66 号金水河畔 (北区)116 幢 101 室 联系人:刘龙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0561-*。

线上提出投诉网址:

http://**: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淮海西路66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 (略)

地址: (略) 相山区梅苑路 66 号金水河畔(北区)116 幢 101 室

联系方式:056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龙

电话:0561-* *

十、附件

1.参数响应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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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1: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略) 儿科小儿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H22103-SHDL-2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儿科小儿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普善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 6 区 B-3F2-11 室、B-3C5-6 室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略) 儿科小儿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奥林巴斯

规格型号:CV-290、CLV-290SL、BF-XP290、BF-P290

数量:1套

单价:*.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建华(组长)、刘明文、张壮志、王利、许玉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3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略) 淮海西路66号 *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相山区梅苑路 66 号金水河畔 (北区)116 幢 101 室 联系人:刘龙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0561-*。

线上提出投诉网址:

http://**: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淮海西路66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 (略)

地址: (略) 相山区梅苑路 66 号金水河畔(北区)116 幢 101 室

联系方式:056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龙

电话:0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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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数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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