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东亚文化之都”城市主题交流活动合同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东亚文化之都”城市主题交流活动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1
采购人(全称): (略) 文化旅游广电局(*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乐友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东亚文化之都”城市主题交流活动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东亚文化之都”城市主题交流活动 一般会议服务详见附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零**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东亚文都 快乐长沙”欢迎晚宴:*元

其中包含:场地租赁;内场搭建;晚宴;节目演出;外场展示和氛围营造;人员劳务费;视觉设计;文案创作和安保等事项。

2.2.“东亚文化之都” 城市主题交流活动:*元

其中包含:会场租赁;策划组织和视频制作;人员劳务费;视觉设计;文案创作和设备租赁等事项。

2.3“东亚文都 快乐长沙”都市休闲游考察行:40200元

其中包含:翻译;导服;晚餐和车票等事项。

2.4.会务和考察组织:*元

其中包含:交通费;电子会务系统;住宿费;餐费;会务资料及其它物料;疫情防控和志愿者等事项。

2.5.宣传:*元

其中包含:媒体宣传;会场合影和直播等事项。

以上金额合计:小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零**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

3.2 履行地点:湖南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履行期限如有变动,*方应按照采购方调整后的有关要求执行。

3.3.2.*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准备相应货物,按照*方要求交货,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执行项目采购的内容。

3.3.3.*方负责将货物运抵*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3.4.本项目采取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略) 文旅广电局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供应商60%项目首笔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采购方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40%项目尾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 (略) 白沙支行(湖南乐友 (略) :*00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7*24 小时响应*方修改建议,及时反馈进度情况,保证项目沟通顺畅;

5.2.2、负责各配合单位信息汇总及协调组织;

5.2.3、活动现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2.4、宣传报道积极、正面,有 (略) (略) 形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验收按长财采购[2016]6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验收。

5.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方权利与义务

6.1.1、*方有权审查*方编写的内容和版式设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方有权要求*方做出修改;

6.1.2、*方有义务协助*方开展工作,为*方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条件;

6.1.3、*方在收到*方提交的成果资料后,应及时审核并提出相关意见;

6.1.4、*方负责筹措项目经费,按合同约定支付*方服务款项,逾期付款应向*方承担违约责任。

6.2、*方权利与义务

6.2.1、*方负责“东亚文化之都”城市主题交流活动整体方案及各子活动执行方案的制定,经采购人认可后组织实施;

6.2.2、负责国内外艺术专家的邀请工作,经采购人认可后组织邀约,并承担专家大交通费和劳务费;

6.2.3、负责活动嘉宾的邀请及接待工作,含接送机(站)车辆安排、签到、资料发放、用餐、住宿、参会、考察等系列服务工作;

6.2.4、负责活动相关的文案创作、视觉设计、氛围营造、现场设备和物料制作等筹备工作;

6.2.5、负责活动工作人员的安排,含:主持人、演出人员、现场导演、灯光师、音响师、总控师、摄影师、摄像师、礼仪、导服、翻译、速记员等;

6.2.6、负责邀请媒体记者和大V参会,做好宣传报道;

6.2.7、负责会场外考察活动的线路安排、踩点、用车安排以及其他接待物品保障(食品、雨伞、药品、防疫物资等);

6.2.8、负责大会现场各环节的执行及相关协调工作;

6.2.9、负责大会后勤保障工作、应急处理突发情况;

6.2.10、*方7*24小时响应*方修改建议,及时反馈进度情况,保证工作沟通顺畅,活动顺利开展;

6.2.11、*方保证提交的资料作品及呈现形式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向正确,表现形式健康向上;

6.2.12、*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款。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造成本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合同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时,如*方尚未展开项目的相关工作,则应将实际收到的费用(扣除税金后)退还*方;合同解除时,如*方已经开始相关工作但未完全执行完,则*方应支付*方已完成工作的相关费用;

7.5、如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整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法律、法规,如合同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略) 岳麓区岳麓大道2 (略) 政府第二办公楼八楼地址: (略) 天心区劳动西路289号嘉盛商务广场8001-8002
法定代理人:郭润葵法定代理人:谢玉金
委托代理人:蒋鹏委托代理人:高佳
电话:0731-*电话:*
传真:0731-*传真: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1
采购人(全称): (略) 文化旅游广电局(*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乐友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东亚文化之都”城市主题交流活动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东亚文化之都”城市主题交流活动 一般会议服务详见附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零**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东亚文都 快乐长沙”欢迎晚宴:*元

其中包含:场地租赁;内场搭建;晚宴;节目演出;外场展示和氛围营造;人员劳务费;视觉设计;文案创作和安保等事项。

2.2.“东亚文化之都” 城市主题交流活动:*元

其中包含:会场租赁;策划组织和视频制作;人员劳务费;视觉设计;文案创作和设备租赁等事项。

2.3“东亚文都 快乐长沙”都市休闲游考察行:40200元

其中包含:翻译;导服;晚餐和车票等事项。

2.4.会务和考察组织:*元

其中包含:交通费;电子会务系统;住宿费;餐费;会务资料及其它物料;疫情防控和志愿者等事项。

2.5.宣传:*元

其中包含:媒体宣传;会场合影和直播等事项。

以上金额合计:小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零**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

3.2 履行地点:湖南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履行期限如有变动,*方应按照采购方调整后的有关要求执行。

3.3.2.*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准备相应货物,按照*方要求交货,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执行项目采购的内容。

3.3.3.*方负责将货物运抵*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3.4.本项目采取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略) 文旅广电局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供应商60%项目首笔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采购方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40%项目尾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 (略) 白沙支行(湖南乐友 (略) :*00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7*24 小时响应*方修改建议,及时反馈进度情况,保证项目沟通顺畅;

5.2.2、负责各配合单位信息汇总及协调组织;

5.2.3、活动现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2.4、宣传报道积极、正面,有 (略) (略) 形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验收按长财采购[2016]6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验收。

5.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方权利与义务

6.1.1、*方有权审查*方编写的内容和版式设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方有权要求*方做出修改;

6.1.2、*方有义务协助*方开展工作,为*方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条件;

6.1.3、*方在收到*方提交的成果资料后,应及时审核并提出相关意见;

6.1.4、*方负责筹措项目经费,按合同约定支付*方服务款项,逾期付款应向*方承担违约责任。

6.2、*方权利与义务

6.2.1、*方负责“东亚文化之都”城市主题交流活动整体方案及各子活动执行方案的制定,经采购人认可后组织实施;

6.2.2、负责国内外艺术专家的邀请工作,经采购人认可后组织邀约,并承担专家大交通费和劳务费;

6.2.3、负责活动嘉宾的邀请及接待工作,含接送机(站)车辆安排、签到、资料发放、用餐、住宿、参会、考察等系列服务工作;

6.2.4、负责活动相关的文案创作、视觉设计、氛围营造、现场设备和物料制作等筹备工作;

6.2.5、负责活动工作人员的安排,含:主持人、演出人员、现场导演、灯光师、音响师、总控师、摄影师、摄像师、礼仪、导服、翻译、速记员等;

6.2.6、负责邀请媒体记者和大V参会,做好宣传报道;

6.2.7、负责会场外考察活动的线路安排、踩点、用车安排以及其他接待物品保障(食品、雨伞、药品、防疫物资等);

6.2.8、负责大会现场各环节的执行及相关协调工作;

6.2.9、负责大会后勤保障工作、应急处理突发情况;

6.2.10、*方7*24小时响应*方修改建议,及时反馈进度情况,保证工作沟通顺畅,活动顺利开展;

6.2.11、*方保证提交的资料作品及呈现形式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向正确,表现形式健康向上;

6.2.12、*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款。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造成本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合同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时,如*方尚未展开项目的相关工作,则应将实际收到的费用(扣除税金后)退还*方;合同解除时,如*方已经开始相关工作但未完全执行完,则*方应支付*方已完成工作的相关费用;

7.5、如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整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法律、法规,如合同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略) 岳麓区岳麓大道2 (略) 政府第二办公楼八楼地址: (略) 天心区劳动西路289号嘉盛商务广场8001-8002
法定代理人:郭润葵法定代理人:谢玉金
委托代理人:蒋鹏委托代理人:高佳
电话:0731-*电话:*
传真:0731-*传真: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