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1 采购人(全称): (略) 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略) 智慧斑马线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略) 智慧斑马线采购项目 | 交通管理设备 | 信号灯识别控制系统+圆形140路面警示灯+圆形178全体候车道示警灯+4020箭形灯等 | 台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 (略) 智慧斑马线采购项目明细表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商名称 | 中小企业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1 | 中央处理系统 | 雅果 | AG-SLDRCO-12/24、交通信号识别驱动控制器 | 深圳 (略) | 小型 | 14800 | 4 | 59200 | | 2 | 电源 | 雅果 | 电源 | 深圳 (略) | 小型 | 960 | 4 | 3840 | | 3 | 执行单元 | 雅果 | AG-WP-0140、Φ140*68警示灯组件 | 深圳 (略) | 小型 | 818 | 305 | * | | 4 | 执行单元(可选) | 雅果 | AG-WP-0178、Φ178*75全天候车道警示灯组件 | 深圳 (略) | 小型 | 2188 | 12 | 26256 | | 5 | 中央处理系统 | 雅果 | AG-TIDRCO-12/24、时控驱动控制器 | 深圳 (略) | 小型 | 2940 | 2 | 5880 | | 6 | 辅材 | 雅果 | | 深圳 (略) | 小型 | 5160 | 8 | 41280 | | 7 | 安装费用 | | | | | | | * | | | 包合计 | | | | | | | * | | 金额合计:小写:*.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交货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交货支付合同价款的7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9379.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下一年度凭验收单支付合同价款的2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9689.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 (略) 长沙浏阳支行(湖南 (略)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海关证及商检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两年。 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免费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备、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注册证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 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签订后,根据*方的工作进程和要求,及时分期提供有关资料。 (2)在合同履行期间,积极配合*方工程技术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照合同确定的金额和方式,按时支付技术服务报酬。 (4)*方有义务督促所涉项目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5)根据送审和报批的需要,按时提供所需的手续。 2*方权利与义务 (1)*方积极收集整理所需的各类资料,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技术服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方交付技术文件,并对提交的技术文件的质量负责。 (2)*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方提供的文件和基础资料。 (3)需要*方审定的基础资料及需要*方答复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提出。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提起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北正北路200号 | 地址: | (略) (略) 荷花街道水岸山城二期13栋232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