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冀东吊车特种车辆年租赁使用服务招标[开标记录]
鞍山冀东吊车特种车辆年租赁使用服务招标[开标记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
吊车、特种车辆年租赁使用服务 | 租赁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承兑或电汇 | CAS1 | 鞍山 (略) | 无 | 无 | 6%(增值专票) |
一、投标邀请函:
本公司在生产运行和检修维护期间需要租赁吊车或特种作业车辆来配合完成本公厂区内一些相应工作的进行和开展,现诚邀具备正规吊车、特种作业车辆租赁使用服务的企业参与本次招标工作。
(1)招标单位:鞍山 (略) ;
(2)施工场地:鞍山 (略) 厂区内部;
(3)作业内容:
3. (略) 厂区内不同作业的内容和要求,提供为期一年的具备相应工作配套能力的吊车或特种作业车辆及驾驶人员来配合完成工作。
3.2执行日期为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起始点,按公历时间计算,执行期为1年时间。
(4)投标方式:
依托互联网进行网上投标工作的方式执行,并且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以在报价前一个工作日内就该项工作进行现场实际勘察和答疑工作。
二、投标须知:
(1) 承揽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业务范围包括相应采购业务。
(2) 承揽方所属企业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良好的服务,能够提供3份相应采购业务的合同(上传原合同扫描件)。
(4) 本次招标工作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价格依据所属地域内相关 (略) 场价格进行对比,如发现投标企业所报价格超出实际价格过多或恶意竞标、串标等情况发生,废除其相应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及相关投标文件的效力并给予 (略) 任何招标工作报名参与的机会。
(5) 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的用人条件及相应条款,并且要求进入本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每人/每年投保10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或社保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6) 承揽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车辆的检验标准,并且配备的司机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关车辆的驾驶及操作的相关证件方能进厂作业,如未能提供上述两个方面的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得入厂作业,如发现相关车辆及人员无证入厂作业,对此委托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每次扣罚中标单位1000元。
(7) 支付方式:以电子承兑或汇票形式支付,
(8) 结算形式:以台班形式结算,作业时每八小时为一个台班(不足四小时按半个台班计算,满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一个台班计算),定期结算,根据相应车辆使用发生费用多少,采用按月或季度结算方式。作业结束后,由委托方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根据相应车辆台班单价及相应车辆使用台班数;一次性支付相应费用(承揽人提前开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9) 中标单位还需要缴纳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双方各自履约完成相关合同中的各自义务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账 户 名:鞍山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营业部;开户行号:*
银行账户:**
报价单盖章上传
技术联系人:郭健 电话:*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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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特种车辆年租赁使用服务 | 租赁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承兑或电汇 | CAS1 | 鞍山 (略) | 无 | 无 | 6%(增值专票) |
一、投标邀请函:
本公司在生产运行和检修维护期间需要租赁吊车或特种作业车辆来配合完成本公厂区内一些相应工作的进行和开展,现诚邀具备正规吊车、特种作业车辆租赁使用服务的企业参与本次招标工作。
(1)招标单位:鞍山 (略) ;
(2)施工场地:鞍山 (略) 厂区内部;
(3)作业内容:
3. (略) 厂区内不同作业的内容和要求,提供为期一年的具备相应工作配套能力的吊车或特种作业车辆及驾驶人员来配合完成工作。
3.2执行日期为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起始点,按公历时间计算,执行期为1年时间。
(4)投标方式:
依托互联网进行网上投标工作的方式执行,并且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以在报价前一个工作日内就该项工作进行现场实际勘察和答疑工作。
二、投标须知:
(1) 承揽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业务范围包括相应采购业务。
(2) 承揽方所属企业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良好的服务,能够提供3份相应采购业务的合同(上传原合同扫描件)。
(4) 本次招标工作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价格依据所属地域内相关 (略) 场价格进行对比,如发现投标企业所报价格超出实际价格过多或恶意竞标、串标等情况发生,废除其相应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及相关投标文件的效力并给予 (略) 任何招标工作报名参与的机会。
(5) 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的用人条件及相应条款,并且要求进入本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每人/每年投保10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或社保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6) 承揽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车辆的检验标准,并且配备的司机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关车辆的驾驶及操作的相关证件方能进厂作业,如未能提供上述两个方面的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得入厂作业,如发现相关车辆及人员无证入厂作业,对此委托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每次扣罚中标单位1000元。
(7) 支付方式:以电子承兑或汇票形式支付,
(8) 结算形式:以台班形式结算,作业时每八小时为一个台班(不足四小时按半个台班计算,满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一个台班计算),定期结算,根据相应车辆使用发生费用多少,采用按月或季度结算方式。作业结束后,由委托方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根据相应车辆台班单价及相应车辆使用台班数;一次性支付相应费用(承揽人提前开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9) 中标单位还需要缴纳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双方各自履约完成相关合同中的各自义务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账 户 名:鞍山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营业部;开户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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