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5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2022-12-01
采购人(全称): 隆回县教育局 (*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2]*
(3)项目内容: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第一部分)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4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起始日期:2022年12月 30日,完成日期: 2023 年2月7日。总日历天数: 30天。
3.2地点: 隆回一中、隆回二中、隆回九中校内,共353间教室 .
3.3方式: 改造内容包括教室内的灯具、开关、插座及线路改造,各栋建筑内的总配电箱、主干线改造及进入楼栋的室外主线改造等。每个教室按9+2=11盏灯,3个単联开关、1个双联开关和3个插座布置(具体改造内容以湖南辰建建筑 (略) 2021年08月设计的图号为00的《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第一部分)》设计内容为准)。
3.4.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3.4.1供应商负责施工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4.2供应商负责施工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4.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关键岗位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5.施工要求
3.5.1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供应商所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及安全问题等由供应商负责。
3.5.2严格按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
3.5.3除不可抗力外造成工期延迟的,延迟的工期按5000元/天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罚款。
3.5.4本项目所需配备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具体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6.验收要求
3.6.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供应商负责在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7.质量保证
3.7.1本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7.2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全新的产品,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3.7.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3.7.4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发生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4.付款:
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5%,审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一次付清 。
5.工程保修
5.1质保期限:五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派员到采购人使用现场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2在质保期内,中标承建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产品配置或零部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中标承建商应当在48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灯具及其它产品及时恢复正常使用。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中标承建商承担。
5.3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部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质保期满后,中标承建商因按采购人的要求随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所需的备用件、更换件或替代件等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
5.4工程类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略) 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12月30日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12 月3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隆回县教育局
* 方:(公章) * 方:(公章)
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青龙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肖丹平
电 话:电 话: 0739-*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
(略) 隆回县桃洪中路支行
帐号: *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2022-12-02
采购人(全称): 隆回县教育局 (*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2]*
(3)项目内容: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第二部分)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元
大写: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起始日期:2022年12月 30日,完成日期: 2023 年2月7 日。总日历天数: 30天。
3.2地点: 大水田乡中学等55所乡镇中小学校校内,共1083间教室。
3.3方式: 改造内容包括教室内的灯具、开关、插座及线路改造,各栋建筑内的总配电箱、主干线改造及进入楼栋的室外主线改造等。每个教室按6+2=8盏灯,3个単联开关、1个双联开关和3个插座布置(具体改造内容以湖南辰建建筑 (略) 2021年08月设计的图号为00的《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第二部分)》设计内容为准)。
3.4.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3.4.1供应商负责施工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4.2供应商负责施工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4.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关键岗位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5.施工要求
3.5.1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供应商所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及安全问题等由供应商负责。
3.5.2严格按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
3.5.3除不可抗力外造成工期延迟的,延迟的工期按5000元/天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罚款。
3.5.4本项目所需配备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具体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6.验收要求
3.6.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供应商负责在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7.质量保证
3.7.1本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7.2 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全新的产品,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3.7.3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3.7.4 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发生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4.付款:
1、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5%,审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一次付清。
5.工程保修
5.1质保期限:五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派员到采购人使用现场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2在质保期内,中标承建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产品配置或零部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中标承建商应当在48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灯具及其它产品及时恢复正常使用。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中标承建商承担。
5.3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部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质保期满后,中标承建商因按采购人的要求随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所需的备用件、更换件或替代件等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
5.4工程类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略) 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12月30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 12 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 隆回县教育局
* 方:(公章) * 方:(公章)
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杨爱华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胡碧芸
电 话:电 话: 0745-*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
中国 (略) 芷江支行
帐 号:*00266
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5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2022-12-01
采购人(全称): 隆回县教育局 (*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2]*
(3)项目内容: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第一部分)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4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起始日期:2022年12月 30日,完成日期: 2023 年2月7日。总日历天数: 30天。
3.2地点: 隆回一中、隆回二中、隆回九中校内,共353间教室 .
3.3方式: 改造内容包括教室内的灯具、开关、插座及线路改造,各栋建筑内的总配电箱、主干线改造及进入楼栋的室外主线改造等。每个教室按9+2=11盏灯,3个単联开关、1个双联开关和3个插座布置(具体改造内容以湖南辰建建筑 (略) 2021年08月设计的图号为00的《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第一部分)》设计内容为准)。
3.4.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3.4.1供应商负责施工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4.2供应商负责施工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4.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关键岗位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5.施工要求
3.5.1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供应商所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及安全问题等由供应商负责。
3.5.2严格按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
3.5.3除不可抗力外造成工期延迟的,延迟的工期按5000元/天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罚款。
3.5.4本项目所需配备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具体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6.验收要求
3.6.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供应商负责在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7.质量保证
3.7.1本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7.2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全新的产品,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3.7.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3.7.4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发生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4.付款:
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5%,审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一次付清 。
5.工程保修
5.1质保期限:五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派员到采购人使用现场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2在质保期内,中标承建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产品配置或零部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中标承建商应当在48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灯具及其它产品及时恢复正常使用。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中标承建商承担。
5.3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部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质保期满后,中标承建商因按采购人的要求随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所需的备用件、更换件或替代件等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
5.4工程类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略) 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12月30日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12 月3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隆回县教育局
* 方:(公章) * 方:(公章)
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青龙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肖丹平
电 话:电 话: 0739-*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
(略) 隆回县桃洪中路支行
帐号: *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2022-12-02
采购人(全称): 隆回县教育局 (*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2]*
(3)项目内容: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工程(第二部分)采购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元
大写: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起始日期:2022年12月 30日,完成日期: 2023 年2月7 日。总日历天数: 30天。
3.2地点: 大水田乡中学等55所乡镇中小学校校内,共1083间教室。
3.3方式: 改造内容包括教室内的灯具、开关、插座及线路改造,各栋建筑内的总配电箱、主干线改造及进入楼栋的室外主线改造等。每个教室按6+2=8盏灯,3个単联开关、1个双联开关和3个插座布置(具体改造内容以湖南辰建建筑 (略) 2021年08月设计的图号为00的《隆回县中小学照明、电路改造(第二部分)》设计内容为准)。
3.4.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3.4.1供应商负责施工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4.2供应商负责施工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4.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关键岗位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5.施工要求
3.5.1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供应商所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及安全问题等由供应商负责。
3.5.2严格按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
3.5.3除不可抗力外造成工期延迟的,延迟的工期按5000元/天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罚款。
3.5.4本项目所需配备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具体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6.验收要求
3.6.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供应商负责在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7.质量保证
3.7.1本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7.2 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全新的产品,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3.7.3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3.7.4 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发生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4.付款:
1、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5%,审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一次付清。
5.工程保修
5.1质保期限:五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派员到采购人使用现场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2在质保期内,中标承建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产品配置或零部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中标承建商应当在48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灯具及其它产品及时恢复正常使用。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中标承建商承担。
5.3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部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质保期满后,中标承建商因按采购人的要求随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所需的备用件、更换件或替代件等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
5.4工程类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略) 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12月30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 12 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 隆回县教育局
* 方:(公章) * 方:(公章)
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杨爱华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胡碧芸
电 话:电 话: 0745-*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
中国 (略) 芷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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