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政管理局银川市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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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政管理局银川市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政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6日18:0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哈晔、杜永红、刘馨雅
总成交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洋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 (略) 政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北京东路 119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馨雅 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东洋 贺本玉 0951-*

一、项目编号:SSGDZTB*(招标文件编号:SSGDZTB*)

二、项目名称: (略) 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凤区宝 (略) 地下综合管廊主控中心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 (略) (略) (略) 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采购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采购一家社会资本方在 (略) ,由项目公司对再生水存量资产项目进行运营维护、再生水新建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磋商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中规定执行存量资产项目委托运营年限暂定为8年,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委 (略) 协商确定后期的委托运营年限,新建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根据可研其中一期二阶段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29年;根据规划二期项目建设期暂定为3年,三期项目建设期暂定为2年,四期项目建设期暂定为5年,二期、三期和四期的运营 (略) 在各期项目竣工后结合中标结果协商测算进行确定。按磋商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中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哈晔、杜永红、刘馨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因本项目成交价为初始价格,按代理合同中约定及收费标准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一期二阶段运营期再生水销售初始价格成交价为:1.60元/m3,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管理局     

地址: (略) 兴庆区北京东路 119 号        

联系方式:刘馨雅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联系方式:刘东洋 贺本玉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洋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政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6日18:0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哈晔、杜永红、刘馨雅
总成交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洋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 (略) 政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北京东路 119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馨雅 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东洋 贺本玉 0951-*

一、项目编号:SSGDZTB*(招标文件编号:SSGDZTB*)

二、项目名称: (略) 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凤区宝 (略) 地下综合管廊主控中心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 (略) (略) (略) 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采购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采购一家社会资本方在 (略) ,由项目公司对再生水存量资产项目进行运营维护、再生水新建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磋商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中规定执行存量资产项目委托运营年限暂定为8年,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委 (略) 协商确定后期的委托运营年限,新建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根据可研其中一期二阶段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29年;根据规划二期项目建设期暂定为3年,三期项目建设期暂定为2年,四期项目建设期暂定为5年,二期、三期和四期的运营 (略) 在各期项目竣工后结合中标结果协商测算进行确定。按磋商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中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哈晔、杜永红、刘馨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因本项目成交价为初始价格,按代理合同中约定及收费标准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一期二阶段运营期再生水销售初始价格成交价为:1.60元/m3,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管理局     

地址: (略) 兴庆区北京东路 119 号        

联系方式:刘馨雅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联系方式:刘东洋 贺本玉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洋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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