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工业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货代服务入库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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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力工业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货代服务入库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合力工业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货代服务入库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安徽合力工 (略) 进出口货代服务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AHZJ-*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17日

开标日期:2023年3月10日

A包入库候选单位:

1、安徽铁洋 (略)

2、宁波港 (略)

3、 (略) 东唯 (略)

4、南京速航 (略)

5、安徽圣安 (略)

6、 (略)

7、江苏瑞洋 (略)

8、安徽 (略)

9、合肥 (略)

10、 (略)

B包入库候选单位:

1、安徽国联 (略)

2、美设国际 (略)

3、海程 (略)

招标人名称:安徽合力工 (略)

地址: (略) 方兴大道668号

联系人:胡慧中

联系方式: 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宣凯龙

联系方式:0551-*-*

公示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提出异议。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2023年3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c13c-11ed-961c-00163e0ffbe1

安徽合力工业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货代服务入库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安徽合力工 (略) 进出口货代服务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AHZJ-*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17日

开标日期:2023年3月10日

A包入库候选单位:

1、安徽铁洋 (略)

2、宁波港 (略)

3、 (略) 东唯 (略)

4、南京速航 (略)

5、安徽圣安 (略)

6、 (略)

7、江苏瑞洋 (略)

8、安徽 (略)

9、合肥 (略)

10、 (略)

B包入库候选单位:

1、安徽国联 (略)

2、美设国际 (略)

3、海程 (略)

招标人名称:安徽合力工 (略)

地址: (略) 方兴大道668号

联系人:胡慧中

联系方式: 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宣凯龙

联系方式:0551-*-*

公示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提出异议。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2023年3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c13c-11ed-961c-00163e0ffb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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