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直属分局洁净型煤煤质抽检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直属分局洁净型煤煤质抽检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 (略) 监竞磋-2022-17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场监管局直属分局洁净型煤煤质抽检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五、评审日期:2022年12月26日
六、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恒一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复兴区铁西北大街与果园路交叉口东北角复兴新经济产业园A座第16.17层
成交金额:*.00元
七、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 期限 |
1 | 河北恒一 (略) | (略) 场监管局直属分局洁净型煤煤质抽检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格,达到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止 |
八、评审专家名单:姚国胜(组长)、裴云峰、张波(采购人代表)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7230.00元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 (略) 内网》上发布。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地址: (略) 宛城区张衡路东路 1229 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新华西路 686 号
联系方式:谢女士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一、采购项目编号: (略) 监竞磋-2022-17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场监管局直属分局洁净型煤煤质抽检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五、评审日期:2022年12月26日
六、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恒一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复兴区铁西北大街与果园路交叉口东北角复兴新经济产业园A座第16.17层
成交金额:*.00元
七、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 期限 |
1 | 河北恒一 (略) | (略) 场监管局直属分局洁净型煤煤质抽检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格,达到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止 |
八、评审专家名单:姚国胜(组长)、裴云峰、张波(采购人代表)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7230.00元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 (略) 内网》上发布。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地址: (略) 宛城区张衡路东路 1229 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新华西路 686 号
联系方式:谢女士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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