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升级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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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升级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升级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表日期:2023-01-03新闻来源:招标办

一、项目编号:SXHY*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中标结果:.png

2.废标结果:

2.废标结果.png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png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建儿,傅冰,李高良,葛伟炬(采购人代表),宋经玮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png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的中标或成交价收为基准收取代理服务费;50万元以下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50-10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100-15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0.6%收取,150万元以上部分按不超过0.4%收取;代理服务费低于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超过15000元的按15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

传 真:0575-*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潇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葛伟炬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衡业 (略)

地 址: (略) 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南面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静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孟琴波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0575-*

联系人 :宋晓林

监督投诉电话:0575-*


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升级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表日期:2023-01-03新闻来源:招标办

一、项目编号:SXHY*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中标结果:.png

2.废标结果:

2.废标结果.png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png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建儿,傅冰,李高良,葛伟炬(采购人代表),宋经玮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png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的中标或成交价收为基准收取代理服务费;50万元以下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50-10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100-15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0.6%收取,150万元以上部分按不超过0.4%收取;代理服务费低于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超过15000元的按15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

传 真:0575-*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潇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葛伟炬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衡业 (略)

地 址: (略) 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南面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静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孟琴波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0575-*

联系人 :宋晓林

监督投诉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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