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新能源2023年度第二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公示
越秀新能源2023年度第二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公示
越秀新能源2023年度第二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JG2023-1162]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4月13日16时00分至2023年04月18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 (略) | (主)机械工业勘 (略) ,(成)西安 (略) | 临沂 (略) |
投标报价 | ①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等部分: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68元/Wp ②运维服务部分: 1)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50% 2)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50% | ①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等部分: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87元/Wp ②运维服务部分: 1)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30.00% 2)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70.00% | ①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等部分: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46元/Wp ②运维服务部分: 1)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20.00% 2)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80.00%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行 (略)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施工规程和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以先进地技术,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地管理,严谨求实地工作作风,科学管理、精心施工。 | 按期通过达标投产初验和复验;达到精品工程要求的质量指标。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结算金额达到27360万元后,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为准。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结算金额达到27360万元后,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为准。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结算金额达到27360万元后,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为准。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资质能力条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项目负责人 | 张烈 | 邢凯 | 高庆雷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招标文件无要求 | 招标文件无要求 | 招标文件无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越 (略)
联系人:钟一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64楼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 (略) 纪检部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46楼
越秀新能源2023年度第二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JG2023-1162]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4月13日16时00分至2023年04月18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 (略) | (主)机械工业勘 (略) ,(成)西安 (略) | 临沂 (略) |
投标报价 | ①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等部分: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68元/Wp ②运维服务部分: 1)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50% 2)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50% | ①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等部分: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87元/Wp ②运维服务部分: 1)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30.00% 2)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70.00% | ①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等部分: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46元/Wp ②运维服务部分: 1)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20.00% 2)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80.00%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行 (略)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施工规程和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以先进地技术,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地管理,严谨求实地工作作风,科学管理、精心施工。 | 按期通过达标投产初验和复验;达到精品工程要求的质量指标。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结算金额达到27360万元后,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为准。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结算金额达到27360万元后,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为准。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结算金额达到27360万元后,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为准。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资质能力条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项目负责人 | 张烈 | 邢凯 | 高庆雷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招标文件无要求 | 招标文件无要求 | 招标文件无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越 (略)
联系人:钟一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64楼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 (略) 纪检部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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