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健身场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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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健身场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健身场地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7日15:36
评审专家名单张虹、李培彬、高秀玲、武秋萍、魏新源
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继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助理、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A座2层会议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继春*、朱斌*、孔令芳

一、项目编号:2023-JW41-G1004 (招标文件编号:2023-JW41-G1004)

二、项目名称:健身场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西青区京津冀互联网双创社区1号楼B座1605

中标(成交)金额:6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
1 (略) (略) 健身场地建设项目本工程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30天内完工郭全顺二级建造师(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虹、李培彬、高秀玲、武秋萍、魏新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依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以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收费基准费率(工程类)的80%收取。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略) (略)
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星耀志远(天津) (略)
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 (略) 鑫源达 (略)
2.异议提交方式:现将该项目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公示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4日)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人将依法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孙助理、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A座2层会议室            

联系方式:吕继春*、朱斌*、孔令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继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健身场地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7日15:36
评审专家名单张虹、李培彬、高秀玲、武秋萍、魏新源
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继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助理、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A座2层会议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继春*、朱斌*、孔令芳

一、项目编号:2023-JW41-G1004 (招标文件编号:2023-JW41-G1004)

二、项目名称:健身场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西青区京津冀互联网双创社区1号楼B座1605

中标(成交)金额:6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
1 (略) (略) 健身场地建设项目本工程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30天内完工郭全顺二级建造师(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虹、李培彬、高秀玲、武秋萍、魏新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依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以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收费基准费率(工程类)的80%收取。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略) (略)
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星耀志远(天津) (略)
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 (略) 鑫源达 (略)
2.异议提交方式:现将该项目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公示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4日)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人将依法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孙助理、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A座2层会议室            

联系方式:吕继春*、朱斌*、孔令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继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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