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医院眼科、体检中心及创伤外科增加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随县人民医院眼科、体检中心及创伤外科增加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B0109-*-ZCHW031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3-00001
三、项目名称
(略) 眼科、体检中心及创伤外科增加设备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01包:眼科OCT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曾都区南郊瓜园社区四组1幢101-102
中标(成交)金额:69.88(万元)
货物类 |
名称: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品牌(如有):苏州尔达 规格型号:iScan 数量:1台 单价:69.88万元 |
包名称:02包:医用红外热CT
供应商名称:湖北 (略)
供应商地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中路156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
中标(成交)金额:28.98(万元)
货物类 |
名称:数字式医用红外热像仪 品牌(如有):重庆远舟 规格型号:MTI-Economy-X 数量:1台 单价:28.98万元 |
包名称:03包:关节镜等医疗设备
供应商名称:江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濂溪区赛阳镇赛阳路27号1栋116-117室
中标(成交)金额:204(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关节镜等医疗设备 品牌(如有):徐州益柯达等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批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余辉,韩乐云,刘金义,肖啟龙,何宁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4-28
2、评审地点: (略) 曾都区西城街道沿河大道122号3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2、收费金额:4.126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随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已开通,网址如下:http://**:9999/suixian/index_suixian?redirect=%2Fdashboard。
3.各国有商业银行“政采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农商行随县支行张科*;
中行随县支行周文*;
建行随县支行杨爽*;
(略) 部经理万欣 *;
邮储银行随县支行郭翔*,周宁*;
工行随县支行肖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随县幸福大道南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 (略)
地址: (略) 曾都区西城街道沿河大道122号3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梦杰
电话:027-*/*
一、项目编号
ZB0109-*-ZCHW031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3-00001
三、项目名称
(略) 眼科、体检中心及创伤外科增加设备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01包:眼科OCT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曾都区南郊瓜园社区四组1幢101-102
中标(成交)金额:69.88(万元)
货物类 |
名称: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品牌(如有):苏州尔达 规格型号:iScan 数量:1台 单价:69.88万元 |
包名称:02包:医用红外热CT
供应商名称:湖北 (略)
供应商地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中路156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
中标(成交)金额:28.98(万元)
货物类 |
名称:数字式医用红外热像仪 品牌(如有):重庆远舟 规格型号:MTI-Economy-X 数量:1台 单价:28.98万元 |
包名称:03包:关节镜等医疗设备
供应商名称:江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濂溪区赛阳镇赛阳路27号1栋116-117室
中标(成交)金额:204(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关节镜等医疗设备 品牌(如有):徐州益柯达等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批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余辉,韩乐云,刘金义,肖啟龙,何宁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4-28
2、评审地点: (略) 曾都区西城街道沿河大道122号3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2、收费金额:4.126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随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已开通,网址如下:http://**:9999/suixian/index_suixian?redirect=%2Fdashboard。
3.各国有商业银行“政采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农商行随县支行张科*;
中行随县支行周文*;
建行随县支行杨爽*;
(略) 部经理万欣 *;
邮储银行随县支行郭翔*,周宁*;
工行随县支行肖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随县幸福大道南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 (略)
地址: (略) 曾都区西城街道沿河大道122号3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梦杰
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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