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分局基层所队食堂厨工服务 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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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分局基层所队食堂厨工服务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SZDL*

二、项目名称:机场分局基层所队食堂厨工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报价

序号

投标供应商

投标报价(元)

1

(略) (略)

1,465,200.00

2

(略) (略)

1,450,000.00

3

(略) 沁 (略)

1,450,400.00

4

(略) 宏康 (略)

1,332,000.00

5

(略) 好帮手 (略)

1,478,0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

序号

候选中标供应商

1

(略) 沁 (略)

2

(略) (略)

3

(略) 宏康 (略)

五、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油松社区河边工业区3号楼2层

中标金额:1,450,4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机场分局基层所队食堂厨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何春华、郑伟乾、郭肖兰、王赛芳、王俊良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根据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精神及招标文件约定。

2、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零*元*角(¥18,603.20)

九、公示期限: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1日

十、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针对餐饮行业的划分标准, (略) (略) 属于大型企业,故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2、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三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质疑咨询电话:0755-*。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要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宝安区领航一路6号

联系人:郭警官,0755-*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755-*

十二、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专家打分明细、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评分结果表等)。

(略)

2023年5月8日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bc-75b0-4cea-b90b-73be96a2de5f.html

一、项目编号:SZDL*

二、项目名称:机场分局基层所队食堂厨工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报价

序号

投标供应商

投标报价(元)

1

(略) (略)

1,465,200.00

2

(略) (略)

1,450,000.00

3

(略) 沁 (略)

1,450,400.00

4

(略) 宏康 (略)

1,332,000.00

5

(略) 好帮手 (略)

1,478,0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

序号

候选中标供应商

1

(略) 沁 (略)

2

(略) (略)

3

(略) 宏康 (略)

五、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龙华区龙华街道油松社区河边工业区3号楼2层

中标金额:1,450,4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机场分局基层所队食堂厨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何春华、郑伟乾、郭肖兰、王赛芳、王俊良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根据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精神及招标文件约定。

2、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零*元*角(¥18,603.20)

九、公示期限: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1日

十、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针对餐饮行业的划分标准, (略) (略) 属于大型企业,故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2、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三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质疑咨询电话:0755-*。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要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宝安区领航一路6号

联系人:郭警官,0755-*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755-*

十二、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专家打分明细、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评分结果表等)。

(略)

2023年5月8日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bc-75b0-4cea-b90b-73be96a2de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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