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生活垃圾应急转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绩溪县生活垃圾应急转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绩溪县生活垃圾应急转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TP-*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生活垃圾应急转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坝长桥路以西
成交金额:约*佰万*仟*佰**元整/年(约*.00元/年),单价:74.8元/吨,以实际运输量结算费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绩溪县生活垃圾应急转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生态办《关于加快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通知》(安环委办[2022]13号)文件要求,将我县生活垃圾转运至我县确定的焚烧处理厂进行无害处理,保证每天产生的垃圾能够日产日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将我县生活垃圾转运至我县确定的焚烧处理厂进行无害处理,保证每天产生的垃圾能够日产日清(焚烧处理厂地址: (略) 宣州区古泉镇经开区长桥路)。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绩溪县新建生活垃圾中转压缩站建成正式运营止。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在项目年度预算得到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愿意续签,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最多续签两年。 服务标准:1、做好垃圾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及维护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2、进站垃圾及时安全转运至我县确定的垃圾焚烧处理厂,入厂日产日清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做好与我县确定的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前期对接工作,若发生特殊情况,应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严格执行我县确定的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我县确定的垃圾焚烧处理厂垃圾进场和垃圾处理的各项规定。 5、采购人的各类检查评比及安排的任何突击任务。 6、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本县运输线路及目的地发生改变,不高于成交价基础上另行协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丽文、颜希宁、胡张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3102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 (略)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总站三楼,联系电话:0563-*;绩溪县河滨北路45号,联系电话:0563-*。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绩溪县河滨北路45号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日
绩溪县生活垃圾应急转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TP-*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生活垃圾应急转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坝长桥路以西
成交金额:约*佰万*仟*佰**元整/年(约*.00元/年),单价:74.8元/吨,以实际运输量结算费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绩溪县生活垃圾应急转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生态办《关于加快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通知》(安环委办[2022]13号)文件要求,将我县生活垃圾转运至我县确定的焚烧处理厂进行无害处理,保证每天产生的垃圾能够日产日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将我县生活垃圾转运至我县确定的焚烧处理厂进行无害处理,保证每天产生的垃圾能够日产日清(焚烧处理厂地址: (略) 宣州区古泉镇经开区长桥路)。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绩溪县新建生活垃圾中转压缩站建成正式运营止。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在项目年度预算得到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愿意续签,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最多续签两年。 服务标准:1、做好垃圾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及维护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2、进站垃圾及时安全转运至我县确定的垃圾焚烧处理厂,入厂日产日清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做好与我县确定的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前期对接工作,若发生特殊情况,应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严格执行我县确定的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我县确定的垃圾焚烧处理厂垃圾进场和垃圾处理的各项规定。 5、采购人的各类检查评比及安排的任何突击任务。 6、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本县运输线路及目的地发生改变,不高于成交价基础上另行协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丽文、颜希宁、胡张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3102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 (略)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总站三楼,联系电话:0563-*;绩溪县河滨北路45号,联系电话:0563-*。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绩溪县河滨北路45号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日
招标
|
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