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项王路和黄河路路灯杆广告位一年期使用权拍卖-中标公告
宿迁市项王路和黄河路路灯杆广告位一年期使用权拍卖-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项王路和黄河路路灯杆广告位一年期使用权拍卖 | |||
项目编号 | E*SQ*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5月22日 | |||
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5月29日 | ||||
委托人基本 情况 | 委托人名称: (略) 管理局 统一信用代码:*876 所在地: (略) 发展大道3168号 出租批复文件:宿财资【2023】25号 委托人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委托人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物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数量(约)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略) 项王路和黄河路路灯杆广告位使用权 | 270个 | *元/年 | 2万元 | |
租赁期限 | 1年 | |||
经营范围 | 路灯杆广告位广告发布 | |||
增价幅度 | 增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 |||
坐落位置 | (略) 项王路和黄河路 | |||
标的物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恒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 | 苏中恒资估字(2023)第030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14日 | |||
评估价 | *元/年 | |||
特别 事项 说明 | 一、支付方式 1.成交款于拍卖成交公示结束后 (略) 账户(户名: (略) ;账号:*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沭阳县支行) 二、事项说明 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委托人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广告位经营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委托人承担,在《广告位经营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委托人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委托人仅提供非税收入证明,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2.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3.买受人要服从委托人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经营业态以委托人规定为准。 4.租赁经营期内,买受人负责租赁广告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电费、公益广告等相关费用;委托人不再承担任何维修等其他一切费用。 5.标的交付后,买受人不可对广告位进行转让,如需改变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经营合同到期后,该广告位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委托人所有; 6.租赁经营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广告牌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期内,买受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广告牌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8.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赁广告位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委托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买受人拒不让广告位,则委托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收回广告位,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9.广告位以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委托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 |||
竞拍人应 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竞拍人应 承诺的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从事广告发布相关业务;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依法发布广告经营,服从新闻出版、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规定的公益期内发布的公益广告免收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得将转让标的整体转由第三方经营。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
备查 文件 | 1.宿财资【2023】25号; 2苏中恒资估字(2023)第030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 |||
其他 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用CA电子锁登*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或数字人民币缴纳回单; 意向竞买人应及时交纳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竞买人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2.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3年5月29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竞买人的每个标的均不同,请各竞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的查询。 2.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3.处置方式: 3.1竞买成功后,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成交人的,按公告约定与委托人签订《广告位经营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人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2未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1竞买人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出租人或拍卖机构的; 4.2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竞买人非法获取出租人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属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7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8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9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人、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4.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委托人、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方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1.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10:00 2.自由竞价时间:20分钟 3.延时竞价时间:120秒 4.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5.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①竞价 (略) 签属《成交确认书》;②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缴清标的成交价及5000元拍卖佣金;③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广告位经营合同》,逾期视为悔拍,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 账号:*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沭阳县支行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竞买承诺函》、《广告位经营合同》为准。 | |||
联系 方式 | 委托人: (略) 管理局 联系人:王处长 联系电话:0527-* 拍卖机构: (略)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黄河公园雄壮河湾4号楼。 |
项目名称 | (略) 项王路和黄河路路灯杆广告位一年期使用权拍卖 | |||
项目编号 | E*SQ*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5月22日 | |||
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5月29日 | ||||
委托人基本 情况 | 委托人名称: (略) 管理局 统一信用代码:*876 所在地: (略) 发展大道3168号 出租批复文件:宿财资【2023】25号 委托人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委托人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物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数量(约)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略) 项王路和黄河路路灯杆广告位使用权 | 270个 | *元/年 | 2万元 | |
租赁期限 | 1年 | |||
经营范围 | 路灯杆广告位广告发布 | |||
增价幅度 | 增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 |||
坐落位置 | (略) 项王路和黄河路 | |||
标的物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恒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 | 苏中恒资估字(2023)第030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14日 | |||
评估价 | *元/年 | |||
特别 事项 说明 | 一、支付方式 1.成交款于拍卖成交公示结束后 (略) 账户(户名: (略) ;账号:*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沭阳县支行) 二、事项说明 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委托人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广告位经营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委托人承担,在《广告位经营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委托人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委托人仅提供非税收入证明,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2.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3.买受人要服从委托人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经营业态以委托人规定为准。 4.租赁经营期内,买受人负责租赁广告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电费、公益广告等相关费用;委托人不再承担任何维修等其他一切费用。 5.标的交付后,买受人不可对广告位进行转让,如需改变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经营合同到期后,该广告位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委托人所有; 6.租赁经营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广告牌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期内,买受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广告牌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8.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赁广告位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委托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买受人拒不让广告位,则委托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收回广告位,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9.广告位以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委托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 |||
竞拍人应 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竞拍人应 承诺的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从事广告发布相关业务;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依法发布广告经营,服从新闻出版、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规定的公益期内发布的公益广告免收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得将转让标的整体转由第三方经营。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
备查 文件 | 1.宿财资【2023】25号; 2苏中恒资估字(2023)第030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 |||
其他 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用CA电子锁登*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或数字人民币缴纳回单; 意向竞买人应及时交纳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竞买人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2.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3年5月29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竞买人的每个标的均不同,请各竞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的查询。 2.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3.处置方式: 3.1竞买成功后,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成交人的,按公告约定与委托人签订《广告位经营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人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2未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1竞买人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出租人或拍卖机构的; 4.2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竞买人非法获取出租人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属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7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8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9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人、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4.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委托人、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方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1.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10:00 2.自由竞价时间:20分钟 3.延时竞价时间:120秒 4.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5.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①竞价 (略) 签属《成交确认书》;②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缴清标的成交价及5000元拍卖佣金;③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广告位经营合同》,逾期视为悔拍,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 账号:*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沭阳县支行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竞买承诺函》、《广告位经营合同》为准。 | |||
联系 方式 | 委托人: (略) 管理局 联系人:王处长 联系电话:0527-* 拍卖机构: (略)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黄河公园雄壮河湾4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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