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西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西河街道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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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西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西河街道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9

二、项目名称:2023年西河街道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安 (略) (略) 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洪河村16组32号 42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安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安全服务 2023年西河街道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服务采购项目 为采购人提供2023年西河街道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服务。宣传、引导行人文明行路,劝阻不文明行路行为;宣传、引导非机动车安全文明骑行,劝阻不文明行驶行为;宣传、引导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减速避让,劝阻不文明驾驶行为;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热情为外地驾驶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 1、劝导点位设置在重要交叉路口(具体点位根据不同需要实时调整),劝导时间为每日早晚车流高峰期(共4个小时,具体时间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临时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时长或调整文明劝导点位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立即安排和调整落实到位。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安全文明劝导员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有越权行为。 3、供应商须对所有安全文明劝导员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做到标准的统一手势、统一的站姿、面带微笑、谈吐得体等,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4、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文明劝导员购买保险,若发生任何涉及人身安全、交通意外等事故,造成安全文明劝导员人身及财产等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须为安全文明劝导员统一配备文明劝导员装备:包括帽子、背心、旗子、口哨、防晒伞上岗必备的各种用品(装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装备的样式须经采购人确认通过后,方可使用。 6、供应商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 (略) 劳动用工相关政策执行,依法保障文明劝导员的合法权益。 7、供应商须按民法典有关规定与安全文明劝导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报采购人备案。 8、供应商及其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服从龙泉驿区综合执法协调办(交协警)的统一管理和考核。 9、供应商应每天巡查各点位文明劝导员履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对违规违纪或履职不到位的文明劝导员要进行当场教育并作出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安全文明劝导员应立即更换。 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安全文明劝导服务须满足《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府办函[2014]35号)文件要求,不得违反国家、行业强制规定。 42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荣、刘俊、韩丽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按6,48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4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04940[2023]0054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32,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2,000.00元。监督机构: (略) 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西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78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德 (略)

地址: (略) 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悦来街82号12栋5层6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

四川正德 (略)

2023年05月30日


一、项目编号:N*9

二、项目名称:2023年西河街道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安 (略) (略) 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洪河村16组32号 42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安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安全服务 2023年西河街道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服务采购项目 为采购人提供2023年西河街道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服务。宣传、引导行人文明行路,劝阻不文明行路行为;宣传、引导非机动车安全文明骑行,劝阻不文明行驶行为;宣传、引导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减速避让,劝阻不文明驾驶行为;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热情为外地驾驶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 1、劝导点位设置在重要交叉路口(具体点位根据不同需要实时调整),劝导时间为每日早晚车流高峰期(共4个小时,具体时间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临时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时长或调整文明劝导点位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立即安排和调整落实到位。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安全文明劝导员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有越权行为。 3、供应商须对所有安全文明劝导员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做到标准的统一手势、统一的站姿、面带微笑、谈吐得体等,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4、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文明劝导员购买保险,若发生任何涉及人身安全、交通意外等事故,造成安全文明劝导员人身及财产等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须为安全文明劝导员统一配备文明劝导员装备:包括帽子、背心、旗子、口哨、防晒伞上岗必备的各种用品(装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装备的样式须经采购人确认通过后,方可使用。 6、供应商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 (略) 劳动用工相关政策执行,依法保障文明劝导员的合法权益。 7、供应商须按民法典有关规定与安全文明劝导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报采购人备案。 8、供应商及其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服从龙泉驿区综合执法协调办(交协警)的统一管理和考核。 9、供应商应每天巡查各点位文明劝导员履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对违规违纪或履职不到位的文明劝导员要进行当场教育并作出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安全文明劝导员应立即更换。 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安全文明劝导服务须满足《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府办函[2014]35号)文件要求,不得违反国家、行业强制规定。 42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荣、刘俊、韩丽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按6,48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4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04940[2023]0054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32,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2,000.00元。监督机构: (略) 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西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78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德 (略)

地址: (略) 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悦来街82号12栋5层6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

四川正德 (略)

2023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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