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公...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公...
(略) 福 (略)
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 (略) 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现将本次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职位1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5分,职位2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5分,职位3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考生可登录http://**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面试人选名单请见附件1。
二、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
全部招录职位所有面试人选均需参加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评价考生能否胜任审判辅助工作的参考。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采取在线测试方式。未按规定参加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时间:2023年6月1日(星期四)19:30
登录时间 | 开始时间 | 截止登录时间 | 测试时间 |
18:30-19:30 | 19:30 | 20:00 | 19:30-21:30 |
链接:http://**#/registry/subject?organization=08dac6af-b812-431e-8fbf-9821e0865e45
考生登录方式与在线笔试登录方式一致。登录系统后点击“我已知悉并同意”,在线候考。考试开始后,点击“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跳转至作答页面,作答前需填写姓名与邮箱。请考生独立、如实回答每一道题,答题时不得查阅任何资料,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
技术咨询电话:0755-*、0755-*、0755-*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
1. 时间
法官助理职位:2023年6月6日(周二)上午9:30
书记员职位:2023年6月6日(周二)下午13:30
2. 地点: (略) (略) 场大厦1楼(地址: (略) 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需携带或出示的材料:
1.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按要求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参加法官助理职位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上午8:30-9:10,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随后到候考场参加面试抽签。9:10前仍未能到场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参加书记员职位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下午12:30-13:10,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随后到候考场参加面试抽签。下午13:10前仍未能到场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 居民身份证;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需增加提供大学本科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需增加提供大专学习的学历证明材料;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盖有司法部门印章的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 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未能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考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将做保密销毁。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四、其他事项
1. 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避免迟到。
2. 考生报到后,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3.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考察时间待定,请各考生 (略) 官网。
附件:1. (略) 福 (略) 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人选名单
2.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须知
(略) 福 (略)
2023年5月31日
(略) 福 (略)
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 (略) 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现将本次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职位1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5分,职位2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5分,职位3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考生可登录http://**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面试人选名单请见附件1。
二、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
全部招录职位所有面试人选均需参加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评价考生能否胜任审判辅助工作的参考。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采取在线测试方式。未按规定参加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时间:2023年6月1日(星期四)19:30
登录时间 | 开始时间 | 截止登录时间 | 测试时间 |
18:30-19:30 | 19:30 | 20:00 | 19:30-21:30 |
链接:http://**#/registry/subject?organization=08dac6af-b812-431e-8fbf-9821e0865e45
考生登录方式与在线笔试登录方式一致。登录系统后点击“我已知悉并同意”,在线候考。考试开始后,点击“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跳转至作答页面,作答前需填写姓名与邮箱。请考生独立、如实回答每一道题,答题时不得查阅任何资料,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
技术咨询电话:0755-*、0755-*、0755-*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
1. 时间
法官助理职位:2023年6月6日(周二)上午9:30
书记员职位:2023年6月6日(周二)下午13:30
2. 地点: (略) (略) 场大厦1楼(地址: (略) 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需携带或出示的材料:
1.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按要求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参加法官助理职位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上午8:30-9:10,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随后到候考场参加面试抽签。9:10前仍未能到场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参加书记员职位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下午12:30-13:10,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随后到候考场参加面试抽签。下午13:10前仍未能到场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 居民身份证;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需增加提供大学本科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需增加提供大专学习的学历证明材料;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盖有司法部门印章的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 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未能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考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将做保密销毁。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四、其他事项
1. 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避免迟到。
2. 考生报到后,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3.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考察时间待定,请各考生 (略) 官网。
附件:1. (略) 福 (略) 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人选名单
2.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须知
(略) 福 (略)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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