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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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SW02G2023FJ0018

二、项目名称:2023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上层上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国货路48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3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2023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卢志明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藤柏、*波、胡宗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皖江财富广场A2-612,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银湖小学     

地址: (略) 大工山路69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 (略)

地址: (略) 皖江财富广场A2座6楼6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涛  

电话:*

2023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SW02G2023FJ0018

二、项目名称:2023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上层上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国货路48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3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2023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卢志明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藤柏、*波、胡宗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皖江财富广场A2-612,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银湖小学     

地址: (略) 大工山路69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 (略)

地址: (略) 皖江财富广场A2座6楼6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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