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LED屏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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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LED屏项目中标公示

2023年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LED屏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8CG2023HW073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LED屏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绿地新都会C座1307室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室内全彩小间距高刷1.8显示屏

品牌(如有):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CK18FI/H

数量:7.32㎡

单价:62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荣、钱宏英、徐海、范宏、杨良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0.66%+100万*1.2%

金额:1461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中标单位业绩:①繁昌体育场显示屏采购;②弋江区展厅滑轨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39 号社会事业局五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

电话:*

十、附件

1.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2023年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LED屏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8CG2023HW073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LED屏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绿地新都会C座1307室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室内全彩小间距高刷1.8显示屏

品牌(如有):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CK18FI/H

数量:7.32㎡

单价:62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荣、钱宏英、徐海、范宏、杨良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0.66%+100万*1.2%

金额:1461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中标单位业绩:①繁昌体育场显示屏采购;②弋江区展厅滑轨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39 号社会事业局五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

电话:*

十、附件

1.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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