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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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综合执法局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8日 15:4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靳华东、刘涌涛、杨健(*方评委)
总成交金额 ¥1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永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灵州大道与西昌街交叉口东2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永娟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博立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魏文华 0951-*

一、项目编号:NXBLQ-ZC2023-041(招标文件编号:NXBLQ-ZC2023-041)

二、项目名称: (略) 综合执法局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场6号楼32号营业房

中标(成交)金额:1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 (略) (略) 综合执法局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项目 对沿街商住场所、住宅楼内商业服务网点外窗设置金属栅栏、户外广告牌等遮挡外窗逃生、采用易燃可燃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登记造册,该拆除的一律依法拆除,决不能影响人员紧急逃生,现本单位采购以下人力物力进行配合整治 1、吊车:8t;单位:台班;数量:1;一天960元;注:需提供二级吊装作业证书、上车操作证、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2、民工:4人;一人一天181元;
3、氧焊工:3人;一人一天393元;注:需自备材料设备、需提供电焊证书。
合同约定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靳华东、刘涌涛、杨健(*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97%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博立谦 (略) 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综合执法局     

地址: (略) 灵州大道与西昌街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方式:王永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立谦 (略)             

地 址: (略) 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联系方式:魏文华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综合执法局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8日 15:4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靳华东、刘涌涛、杨健(*方评委)
总成交金额 ¥1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永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灵州大道与西昌街交叉口东2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永娟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博立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魏文华 0951-*

一、项目编号:NXBLQ-ZC2023-041(招标文件编号:NXBLQ-ZC2023-041)

二、项目名称: (略) 综合执法局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场6号楼32号营业房

中标(成交)金额:1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 (略) (略) 综合执法局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项目 对沿街商住场所、住宅楼内商业服务网点外窗设置金属栅栏、户外广告牌等遮挡外窗逃生、采用易燃可燃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登记造册,该拆除的一律依法拆除,决不能影响人员紧急逃生,现本单位采购以下人力物力进行配合整治 1、吊车:8t;单位:台班;数量:1;一天960元;注:需提供二级吊装作业证书、上车操作证、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2、民工:4人;一人一天181元;
3、氧焊工:3人;一人一天393元;注:需自备材料设备、需提供电焊证书。
合同约定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靳华东、刘涌涛、杨健(*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97%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博立谦 (略) 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综合执法局     

地址: (略) 灵州大道与西昌街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方式:王永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立谦 (略)             

地 址: (略) 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联系方式:魏文华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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