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网络安全运营平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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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网络安全运营平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网络安全运营平台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XG-2023CG*

二、项目名称: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网络安全运营平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沃尔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南宁东路715号万达茂中心5幢办12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网络安全运营平台

交货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

质保期:终验通过后免费运行维护服务3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自达、曹宜华、苗沛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徽分局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徽分局

地址: (略) 包河区骆岗机场内

电话:055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 (略) 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

联系人:李渊

电话:0551-*、*

2023年08月22日

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网络安全运营平台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XG-2023CG*

二、项目名称: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网络安全运营平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沃尔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南宁东路715号万达茂中心5幢办12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网络安全运营平台

交货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

质保期:终验通过后免费运行维护服务3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自达、曹宜华、苗沛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徽分局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徽分局

地址: (略) 包河区骆岗机场内

电话:055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 (略) 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

联系人:李渊

电话:0551-*、*

202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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