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整体托管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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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整体托管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略) 繁 (略) 污水处理站整体托管维保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0CG2023FW0928

二、项目名称: (略) 繁 (略) 污水处理站整体托管维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花山集中工业园银杏大道168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 (带量采购1000KG)

服务范围: (略) 繁 (略) 污水处理站整体托管运营及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 (略) 方实际需求按时供应污水处理站消毒粉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1、单过硫酸氢钾含量≥20% 2、有效期:2 年 *3、按 15g/吨水投加消毒粉,消毒 90 (略) 污水中粪大肠杆菌群数为0MPN/L。(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PH 值 1%水溶液:4-6 5、消毒粉对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杀灭对数值>5.0, 对于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的杀灭对数值>5.0,对 于大肠杆菌的杀灭对数值>5.0 6、外观:白色粉末、无杂质、无结块 7、消毒粉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略) 级及以上疾控部门或同时具备 CMA 和 CNAS 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8、中标方所提供的消 (略) 消毒后排放出的 污水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的消毒效果,若在环保部门检查时未达到标准需立即整改,一次检查不合格扣除当季维保费用的 5%,第二次检查不合格扣除当季维保费用的 10%,第三次检查 (略) 方可无条件直接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且若 因检查不合格造成当地环保 (略) 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中标方需承担所有处罚。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长锋、薛琦、万贤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成交价×1.2%

收费金额:45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成交单位业绩:(1) (略) 自动站运维监督及监测服务,金额:*.00元,签订日期 2021年12月14日;(2)颗粒物滤膜称重等服务,金额:*.00 元,签订日期:2021年7月6日 ;(3) (略) 主城区大气综合监测信息研判系统二期服务,金额:*.00元,签订日期:2021年11月25日。

4.无效投标单位: 安徽量源 (略) :供应商未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承诺函。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繁 (略)

地 址: (略) 繁昌区马仁山路477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繁 (略) 污水处理站整体托管维保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0CG2023FW0928

二、项目名称: (略) 繁 (略) 污水处理站整体托管维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花山集中工业园银杏大道168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 (带量采购1000KG)

服务范围: (略) 繁 (略) 污水处理站整体托管运营及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 (略) 方实际需求按时供应污水处理站消毒粉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1、单过硫酸氢钾含量≥20% 2、有效期:2 年 *3、按 15g/吨水投加消毒粉,消毒 90 (略) 污水中粪大肠杆菌群数为0MPN/L。(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PH 值 1%水溶液:4-6 5、消毒粉对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杀灭对数值>5.0, 对于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的杀灭对数值>5.0,对 于大肠杆菌的杀灭对数值>5.0 6、外观:白色粉末、无杂质、无结块 7、消毒粉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略) 级及以上疾控部门或同时具备 CMA 和 CNAS 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8、中标方所提供的消 (略) 消毒后排放出的 污水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的消毒效果,若在环保部门检查时未达到标准需立即整改,一次检查不合格扣除当季维保费用的 5%,第二次检查不合格扣除当季维保费用的 10%,第三次检查 (略) 方可无条件直接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且若 因检查不合格造成当地环保 (略) 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中标方需承担所有处罚。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长锋、薛琦、万贤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成交价×1.2%

收费金额:45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成交单位业绩:(1) (略) 自动站运维监督及监测服务,金额:*.00元,签订日期 2021年12月14日;(2)颗粒物滤膜称重等服务,金额:*.00 元,签订日期:2021年7月6日 ;(3) (略) 主城区大气综合监测信息研判系统二期服务,金额:*.00元,签订日期:2021年11月25日。

4.无效投标单位: 安徽量源 (略) :供应商未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承诺函。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繁 (略)

地 址: (略) 繁昌区马仁山路477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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