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23年智慧校园应用拓展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大学2023年智慧校园应用拓展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1799
二、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23年智慧校园应用拓展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佰零*万*仟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大学2023年智慧校园应用拓展项目 |
服务范围 | 电子证照平台、全域人员管理、数据资源目录、公共资源 一体化预约管理、人员特征库管理、一张表(数据填报服务平台)升级、数据中心图册升级、数据同步工具升级、贴源库建设等。 |
服务要求 | 在项目实施期间,提供不少于2人的驻场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开发,提供验收后2年免费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从项目整体验收结束日起 |
服务标准 | 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各类故障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bug在使用方提出后8小时内修正。系统安全漏洞的修复,在使用方提出后24小时内解决。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黎兆碧,杨俊安,昂正朝,吴新胜,孟利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大学2023年智慧校园应用拓展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大学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石洁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1799
二、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23年智慧校园应用拓展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佰零*万*仟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大学2023年智慧校园应用拓展项目 |
服务范围 | 电子证照平台、全域人员管理、数据资源目录、公共资源 一体化预约管理、人员特征库管理、一张表(数据填报服务平台)升级、数据中心图册升级、数据同步工具升级、贴源库建设等。 |
服务要求 | 在项目实施期间,提供不少于2人的驻场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开发,提供验收后2年免费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从项目整体验收结束日起 |
服务标准 | 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各类故障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bug在使用方提出后8小时内修正。系统安全漏洞的修复,在使用方提出后24小时内解决。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黎兆碧,杨俊安,昂正朝,吴新胜,孟利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大学2023年智慧校园应用拓展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大学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石洁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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