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新县城安置房屋渗漏水维修项目监理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新县城安置房屋渗漏水维修项目监理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浩知源 (略) | (略)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城市春天”会所305号 | 338,5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科 (略)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2栋16楼03号 | 431,3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浩知源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安置房屋渗漏水维修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采购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关于本项目的 所有要求。 | 1、服务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 (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承建商对重要工程部位实施预控措施; (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有关主管部门; (15)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1)保修期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接采购人通知后参与调查、分析,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负责监督责任单位修补工作。 (22)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2、服务要求 (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采购人和施工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采购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施工承包人协商解决。 (2)本项目依据成交供应商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 | 履约验收工作由釆购人负责。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 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 22 号) 规定、《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执行,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 338,5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中科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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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安置房屋渗漏水维修项目二标段监理服务采购 | 1、服务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 (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承建商对重要工程部位实施预控措施; (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有关主管部门; (15)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1)保修期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接采购人通知后参与调查、分析,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负责监督责任单位修补工作。 (22)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 | 2、服务要求 (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采购人和施工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采购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施工承包人协商解决。 (2)本项目依据成交供应商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 履约验收工作由釆购人负责。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 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 22 号) 规定、《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执行,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 431,300.00 |
向圣建(采购人代表)、邓国舜、冉杰生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 2号)第十五条、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 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代理费包干价*万*仟元整(其中包一代理费包干价:5182.00元;包二代理费包干价:6818.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1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68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监督机构: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邹志勇
联系电话:0816-*
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昌镇大东街13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万达广场A座15楼25号
联系方式:0816-*/*
项目联系人:刘映含
电话:0816-*/*
四川 (略)
2023年09月11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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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知源 (略) | (略)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城市春天”会所305号 | 338,5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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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 (略)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2栋16楼03号 | 431,3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浩知源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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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安置房屋渗漏水维修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采购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关于本项目的 所有要求。 | 1、服务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 (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承建商对重要工程部位实施预控措施; (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有关主管部门; (15)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1)保修期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接采购人通知后参与调查、分析,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负责监督责任单位修补工作。 (22)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2、服务要求 (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采购人和施工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采购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施工承包人协商解决。 (2)本项目依据成交供应商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 | 履约验收工作由釆购人负责。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 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 22 号) 规定、《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执行,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 338,5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中科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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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安置房屋渗漏水维修项目二标段监理服务采购 | 1、服务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 (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承建商对重要工程部位实施预控措施; (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有关主管部门; (15)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1)保修期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接采购人通知后参与调查、分析,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负责监督责任单位修补工作。 (22)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 | 2、服务要求 (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采购人和施工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采购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施工承包人协商解决。 (2)本项目依据成交供应商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 履约验收工作由釆购人负责。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 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 22 号) 规定、《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执行,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 431,300.00 |
向圣建(采购人代表)、邓国舜、冉杰生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 2号)第十五条、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 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代理费包干价*万*仟元整(其中包一代理费包干价:5182.00元;包二代理费包干价:6818.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1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68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监督机构: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邹志勇
联系电话:0816-*
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昌镇大东街13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万达广场A座15楼25号
联系方式:0816-*/*
项目联系人:刘映含
电话:0816-*/*
四川 (略)
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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