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如皋市交通运输局新华日报专题宣传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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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如皋市交通运输局新华日报专题宣传成交公告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如皋市交通运输局新华日报专题宣传成交公告
2023-09-20 16:55:53 18
  • 一、项目编号:

  • *-2023-09-0112

  • 二、项目名称:

  • (略) 交通运输局新华日报专题宣传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江苏 (略) 南通分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略) 工农路557号三楼

  • 中标(成交)金额:

  • 83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新华日报专题宣传项目
    服务范围: (略)
    服务要求: (一)采购人为成交媒体新闻采访、专题制作、形象设计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提供相关线索和素材,成交媒体需提供全方位的新闻宣传、形象展示和舆论支持。 1.版面内容以专题报道为主,采购人就特定主题整理出相关素材,由成交媒体进行编辑,制作成专题报道。 2.对采购人的重大新闻,由成交媒体进行深度报道。 3.采购人在举办主题活动时,跟线记者到现场采写,进行重点报道。 (二)采购人发送的稿件和宣传素材必须在下一个出刊日进行刊登。如有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出刊,需提前跟采购人说明。 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需要更改出刊日期,必须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双方协商解决。 (三)成交媒体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及时、 (略) 交通运输相关重大资讯,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成交媒体专题报道版面安排及其内容采写均由成交媒体自行负责,相关宣传内容应依法依规、真实准确。报道内容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刊登。如成交媒体宣传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虚假报道,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成交媒体自行承担。 (五)涉及采购人相关投诉、曝光类素材或者突发事件类素材,成交媒体应本着客观公正、解决问题、缓解冲突、促进工作的原则,及时沟通、妥善处置。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 (一)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采购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成交后成交人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二)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服务工作的安全,并承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四)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五)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杨阳,林敏,王婧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仟按*仟元计取。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 地址: (略) 行政中心B座三楼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 (略)

  • 地址: (略) 城南街道万寿南路999号如皋软件园8号楼9楼

  • 联系方式:0513-*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王婧

  • 电 话:*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如皋市交通运输局新华日报专题宣传成交公告
2023-09-20 16:55:53 18
  • 一、项目编号:

  • *-2023-09-0112

  • 二、项目名称:

  • (略) 交通运输局新华日报专题宣传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江苏 (略) 南通分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略) 工农路557号三楼

  • 中标(成交)金额:

  • 83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新华日报专题宣传项目
    服务范围: (略)
    服务要求: (一)采购人为成交媒体新闻采访、专题制作、形象设计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提供相关线索和素材,成交媒体需提供全方位的新闻宣传、形象展示和舆论支持。 1.版面内容以专题报道为主,采购人就特定主题整理出相关素材,由成交媒体进行编辑,制作成专题报道。 2.对采购人的重大新闻,由成交媒体进行深度报道。 3.采购人在举办主题活动时,跟线记者到现场采写,进行重点报道。 (二)采购人发送的稿件和宣传素材必须在下一个出刊日进行刊登。如有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出刊,需提前跟采购人说明。 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需要更改出刊日期,必须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双方协商解决。 (三)成交媒体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及时、 (略) 交通运输相关重大资讯,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成交媒体专题报道版面安排及其内容采写均由成交媒体自行负责,相关宣传内容应依法依规、真实准确。报道内容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刊登。如成交媒体宣传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虚假报道,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成交媒体自行承担。 (五)涉及采购人相关投诉、曝光类素材或者突发事件类素材,成交媒体应本着客观公正、解决问题、缓解冲突、促进工作的原则,及时沟通、妥善处置。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 (一)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采购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成交后成交人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二)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服务工作的安全,并承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四)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五)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杨阳,林敏,王婧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仟按*仟元计取。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 地址: (略) 行政中心B座三楼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 (略)

  • 地址: (略) 城南街道万寿南路999号如皋软件园8号楼9楼

  • 联系方式: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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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联系人:王婧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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