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城区龙塘镇安丰片区耕地整合治理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清城区龙塘镇安丰片区耕地整合治理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3日。
联系电话:0763-*,联系人:黄道立。
地址: (略) 清城区人民政府二楼区农业农村局230室。
(略) 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
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3日。
联系电话:0763-*,联系人:黄道立。
地址: (略) 清城区人民政府二楼区农业农村局230室。
(略) 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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