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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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中标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法人: 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肥东县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肥东县2023年(市级、县级)第二、三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中共肥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部门: 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肥东县 (略)
交易平台: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09-07
公告正文

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肥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肥东县2023年(市级、县级)第二、三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批复,东农组〔2023〕8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DDGZ00230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DDGZ00230
2.5建设地点:肥东县牌坊乡境内
2.6建设规模:新建8630平方米玻璃温控大棚2个、260平方米蔬菜仓储和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等基础设施、物联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等。
2.7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新建8630平方米玻璃温控大棚2个、260平方米蔬菜仓储和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等基础设施、物联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0:00至2023年09月28日 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格法(动态合理价格法I)(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肥东县魏武大道与S227交口北300米牌坊乡政府

邮 编:*

联系人:施长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 (略)

地 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四楼

邮 编:*

联系人:陈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肥东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肥东县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肥东支行
安徽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肥东县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安徽肥东农村 (略)
邮储银行
户名:肥东县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肥东县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光大银行
户名:肥东县 (略)
账号:*68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肥东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分4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9-07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9-07
    0天0小时4分

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2023ADDGZ0023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7日

开标日期:2023年09月28日

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7-3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佰点击查看>>万零点击查看>>元*分(¥*.06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肥东县魏武大道与S227交口北300米牌坊乡政府

联系人: 施长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 (略)

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陈祥

联系电话: 0551-*

公示期: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肥东县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陈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善勇,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09月28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9-2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9-28
    0天0小时4分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法人: 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肥东县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肥东县2023年(市级、县级)第二、三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中共肥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部门: 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肥东县 (略)
交易平台: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09-07
公告正文

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肥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肥东县2023年(市级、县级)第二、三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批复,东农组〔2023〕8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DDGZ00230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DDGZ00230
2.5建设地点:肥东县牌坊乡境内
2.6建设规模:新建8630平方米玻璃温控大棚2个、260平方米蔬菜仓储和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等基础设施、物联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等。
2.7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新建8630平方米玻璃温控大棚2个、260平方米蔬菜仓储和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等基础设施、物联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0:00至2023年09月28日 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格法(动态合理价格法I)(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肥东县魏武大道与S227交口北300米牌坊乡政府

邮 编:*

联系人:施长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 (略)

地 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四楼

邮 编:*

联系人:陈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肥东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肥东县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肥东支行
安徽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肥东县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安徽肥东农村 (略)
邮储银行
户名:肥东县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肥东县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光大银行
户名:肥东县 (略)
账号:*68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肥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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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2023ADDGZ0023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7日

开标日期:2023年09月28日

肥东县牌坊乡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7-3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佰点击查看>>万零点击查看>>元*分(¥*.06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肥东县魏武大道与S227交口北300米牌坊乡政府

联系人: 施长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 (略)

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陈祥

联系电话: 0551-*

公示期: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肥东县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陈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善勇,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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