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城市规划展览馆运营管理续签合同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城市规划展览馆运营管理续签合同的公示
各单位:
我局与深圳华侨城 (略) 签订 (略) 规划展览馆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将于2023年12月底到期。该项目于2022年经深圳 (略) 进行公开招标并确定中标单位。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每次合同续签不超过一年。在合同服务期间深圳华侨城 (略) 较好地完成了合同约定事项,履约评价为优秀,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续签要求。
2023年9月15日经我局业务会审议,同意与深圳华侨城 (略) 续签服务合同,合同实质性内容保持不变。合同总费用人民币 2,976,486.40元,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续签为第一次续签)。现予以公示。本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各单位:
我局与深圳华侨城 (略) 签订 (略) 规划展览馆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将于2023年12月底到期。该项目于2022年经深圳 (略) 进行公开招标并确定中标单位。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每次合同续签不超过一年。在合同服务期间深圳华侨城 (略) 较好地完成了合同约定事项,履约评价为优秀,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续签要求。
2023年9月15日经我局业务会审议,同意与深圳华侨城 (略) 续签服务合同,合同实质性内容保持不变。合同总费用人民币 2,976,486.40元,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续签为第一次续签)。现予以公示。本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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