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医院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人民医院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B座1412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 品牌:华声; 规格型号:Clivia90; 数量:1台; 单价:*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振时、许全能、戴本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代理服务协议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金额为88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31-32室,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金安区皖西路21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皖虹 (略)
地 址: (略) 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31-32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南老师、曹工
电 话:0564-*、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略) 皖虹 (略)
2023年10月11日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B座1412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 品牌:华声; 规格型号:Clivia90; 数量:1台; 单价:*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振时、许全能、戴本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代理服务协议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金额为88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31-32室,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金安区皖西路21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皖虹 (略)
地 址: (略) 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31-32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南老师、曹工
电 话:0564-*、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略) 皖虹 (略)
2023年10月11日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B座1412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 品牌:华声; 规格型号:Clivia90; 数量:1台; 单价:*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振时、许全能、戴本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代理服务协议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金额为88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31-32室,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金安区皖西路21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皖虹 (略)
地 址: (略) 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31-32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南老师、曹工
电 话:0564-*、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略) 皖虹 (略)
2023年10月11日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B座1412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 品牌:华声; 规格型号:Clivia90; 数量:1台; 单价:*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振时、许全能、戴本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代理服务协议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金额为88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31-32室,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金安区皖西路21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皖虹 (略)
地 址: (略) 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31-32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南老师、曹工
电 话:0564-*、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略) 皖虹 (略)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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