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突发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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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突发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突发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卓正丽询2023-1077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突发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春江街道大桥南路166-45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突发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突发环境应急物资采购见响应文件1*见响应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丽红,李文芹,苏周波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成交价按下表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不足*仟元按*仟元计取),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0-500 1.1% 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68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干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王炜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2号楼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培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钟爱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






附件信息:

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突发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卓正丽询2023-1077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突发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春江街道大桥南路166-45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突发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突发环境应急物资采购见响应文件1*见响应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丽红,李文芹,苏周波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成交价按下表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不足*仟元按*仟元计取),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0-500 1.1% 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68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干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王炜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2号楼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培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钟爱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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