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狮子山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解剖室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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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狮子山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解剖室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怀宁县狮子山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解剖室设备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3-133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狮子山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解剖室设备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滨湖区蠡园开发区吟白路1号研创大厦13楼1301

成 交 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

(小写)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怀宁县狮子山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解剖室设备采购(二次)

服务内容:怀宁县狮子山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解剖室设备采购(二次)

服务要求:必须确保整体通过主管公安部门及采购人验收;如成交供应商因未及时现场考察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完工,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6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服务标准:成交人、采购人、设备使用单位三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各方确认后生效。

五、评审专家名单:桂国友、沈剑平、李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人民币24561.34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 (略) (略) 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福 (略)

地 址: (略) 怀宁县茶岭镇东大道298号

联 系 人: 何一鹏

联系方式: 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怀宁县 (略)

地  址: 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 系 人:朱 晗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一鹏

电   话:0556-*

十、附件

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3年11月02日



怀宁县狮子山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解剖室设备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3-133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狮子山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解剖室设备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滨湖区蠡园开发区吟白路1号研创大厦13楼1301

成 交 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

(小写)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怀宁县狮子山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解剖室设备采购(二次)

服务内容:怀宁县狮子山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解剖室设备采购(二次)

服务要求:必须确保整体通过主管公安部门及采购人验收;如成交供应商因未及时现场考察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完工,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6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服务标准:成交人、采购人、设备使用单位三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各方确认后生效。

五、评审专家名单:桂国友、沈剑平、李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人民币24561.34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 (略) (略) 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福 (略)

地 址: (略) 怀宁县茶岭镇东大道298号

联 系 人: 何一鹏

联系方式: 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怀宁县 (略)

地  址: 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 系 人:朱 晗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一鹏

电   话:0556-*

十、附件

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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