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局基层队所餐饮劳务外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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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局基层队所餐饮劳务外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无为市局基层队所餐饮劳务外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GCXZX*-011)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 001 (略) 局基层队所餐饮劳务外包: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无为天宇 (略) ,投标报价:17.*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芜湖新楷 (略) ,投标报价:17.*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无为县金鑫 (略) ,投标报价:16.*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无为天宇 (略) )的项目负责人:朱莉/
中标候选人(芜湖新楷 (略) )的项目负责人:任张余/
中标候选人(无为县金鑫 (略) )的项目负责人:倪蜀芝/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无为天宇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芜湖新楷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无为县金鑫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无为天宇 (略) )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芜湖新楷 (略) )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无为县金鑫 (略) )的评标情况:/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异议。2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
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 地址 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 基本
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 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
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
线索 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 其他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九华南路440号
联 系 人:/
电 话:0553-*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建元 (略)
地 址: (略) 苏宁环球写字楼B栋12楼1227室(中江大道辅路苏宁环球大酒店南
侧)
联 系 人: 潘鹏
电 话: *
电子邮件: *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无为市局基层队所餐饮劳务外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GCXZX*-011)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 001 (略) 局基层队所餐饮劳务外包: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无为天宇 (略) ,投标报价:17.*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芜湖新楷 (略) ,投标报价:17.*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无为县金鑫 (略) ,投标报价:16.*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无为天宇 (略) )的项目负责人:朱莉/
中标候选人(芜湖新楷 (略) )的项目负责人:任张余/
中标候选人(无为县金鑫 (略) )的项目负责人:倪蜀芝/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无为天宇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芜湖新楷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无为县金鑫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无为天宇 (略) )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芜湖新楷 (略) )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无为县金鑫 (略) )的评标情况:/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异议。2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
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 地址 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 基本
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 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
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
线索 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 其他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九华南路440号
联 系 人:/
电 话:0553-*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建元 (略)
地 址: (略) 苏宁环球写字楼B栋12楼1227室(中江大道辅路苏宁环球大酒店南
侧)
联 系 人: 潘鹏
电 话: *
电子邮件: *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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