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广德市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广德市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
(略) 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QT2023-020
二、项目名称: (略) 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复兴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桃州镇复兴街96、98号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整体折扣率: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 服务范围: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食堂米、油、调味品及日常菜品、水果供应等)。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 服务时间:一年(2024年度:自2024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要求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立忠、施守娟、周莉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78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桃州镇祠山岗街道141号
联系方式:夏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宏基 (略)
地址: (略) 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63-*
十、附件:链接: http://**-hHNnQ 提取码: z2ga
(略) 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QT2023-020
二、项目名称: (略) 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复兴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桃州镇复兴街96、98号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整体折扣率: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职工餐饮食品采购 服务范围: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餐饮食品采购(食堂米、油、调味品及日常菜品、水果供应等)。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 服务时间:一年(2024年度:自2024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要求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立忠、施守娟、周莉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78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桃州镇祠山岗街道141号
联系方式:夏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宏基 (略)
地址: (略) 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63-*
十、附件:链接: http://**-hHNnQ 提取码: z2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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