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平武县恢复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平武县恢复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略) 测绘技术 (略) | (略) 金牛区天龙大道1333号附1-1号 | 788,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略) 测绘技术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平武县恢复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项目 | 完成项目数据分析及工作底图制作、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动员工作、实地调查所涉及乡镇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情况、编制完成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报告。 | 1、数据分析及工作底图制作: (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政策要求,对平武县涉及调查乡镇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进行数据分析,获取补充耕地潜力资源并制作工作底图。 2、配合开展调查动员工作:配合业主对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条件的地块,进一步到镇村开展动员工作,协助业主对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政策宣传和讲解。 3、实地调查:根据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数据成果筛选地块,并到现场调查水源、交通、实地利用的现状情况,征求地块权利人意见,并判断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条件。 4、编制专项调查报告:通过对现场实地情况进行调查,汇总调查资源,对土地开发地块的地理位置、实地灌排条件、投资估算、效益产出等方面进行分析,编制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报告文本、表格、图件等。 | 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 1、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 3、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垦造水田工程技术指南》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31号); 4、《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35号); 5、关于印发《 (略)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年版)》《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成果审查要求》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29号); 6、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61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38号); 8、《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9号); 9、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412号); 10、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8号); 11、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1号); 12、《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2号); 13、《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垦造水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11号); 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 | 788,000.00 |
刘升阳、蒙宇(采购人代表)、王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24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亚信 (略)
地址: (略) (略) 武兴二路17号10栋2层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cyxgcxm01
电话:*
四川亚信 (略)
2023年11月21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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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测绘技术 (略) | (略) 金牛区天龙大道1333号附1-1号 | 788,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略) 测绘技术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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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服务 | 平武县恢复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项目 | 完成项目数据分析及工作底图制作、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动员工作、实地调查所涉及乡镇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情况、编制完成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报告。 | 1、数据分析及工作底图制作: (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政策要求,对平武县涉及调查乡镇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进行数据分析,获取补充耕地潜力资源并制作工作底图。 2、配合开展调查动员工作:配合业主对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条件的地块,进一步到镇村开展动员工作,协助业主对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政策宣传和讲解。 3、实地调查:根据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数据成果筛选地块,并到现场调查水源、交通、实地利用的现状情况,征求地块权利人意见,并判断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条件。 4、编制专项调查报告:通过对现场实地情况进行调查,汇总调查资源,对土地开发地块的地理位置、实地灌排条件、投资估算、效益产出等方面进行分析,编制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报告文本、表格、图件等。 | 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 1、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 3、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垦造水田工程技术指南》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31号); 4、《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35号); 5、关于印发《 (略)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年版)》《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成果审查要求》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29号); 6、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61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38号); 8、《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9号); 9、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412号); 10、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8号); 11、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1号); 12、《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2号); 13、《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垦造水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11号); 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 | 788,000.00 |
刘升阳、蒙宇(采购人代表)、王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24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亚信 (略)
地址: (略) (略) 武兴二路17号10栋2层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cyxgcxm01
电话:*
四川亚信 (略)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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