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JDX-J-2023-010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栖霞分局机关、栖南片区、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信息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优惠率) |
NJDX-J-2023-010-1 | 包1: (略) 公安局栖霞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 南京泽 (略) | (略) 浦口区江浦街道中圣街8号凡星新寓5幢 | 78% |
NJDX-J-2023-010-2 | 包2: (略) 公安局栖霞分局栖南片区食堂食材采购 | (略) | (略) 玄武区板仓街78号 | 78.5% |
NJDX-J-2023-010-3 | 包3:栖霞区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 | 江苏农距 (略) | (略) 后白镇西城村 | 84.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栖霞分局机关、栖南片区、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品牌(如有):按采购人需求提供。
规格型号:按采购人需求提供。
数量:按采购人需求提供。
优惠率:详见中标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庆南(组长)、李后龙、胡小莉、陈银基、顾顺、李国良、邵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包1:17844元;包2:17321.28元;包3:12414.84元。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由各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60%,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栖霞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栖霞区尧化门街139-141号
联系人:邵警官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二板桥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
联系电话:025-*转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25-*转8008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