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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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兽药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兽药质量,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我厅制定了《20 (略) 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现将下半年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2023 (略) 共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362批次,经检验合格359批次,合格率为99.2%。按产品来源分:生产环节抽检64批次,经营环节抽检229批次,使用环节抽检69批次。按产品类型分:化学药品类产品145批次,抗生素类产品124批次,中药类产品9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含量测定、鉴别、性状三个项目。3批不合格产品中,有2批产品含量测定检验不合格,1批产品含量测定、鉴别及性状检验不合格。

  (二)抽检环节:不合格产品均为经营环节产品,不合格率为1.31%。

  (三)产品类别:不合格产品为化学药品和中药类产品,不合格率分别为1.38%和1.08%。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检发现的假劣兽药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按规定进行立案查处。符合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的,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规定,应当予以从重处罚。案件查处完成后,及时将相关执法办案情况报送我厅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兽医与屠宰管理处。

  (二)强化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规范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大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力度,压实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略) 兽药质量安全水平。

  (三)加强养殖安全用药。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诊疗记录和用药记录等,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兽药产品,按照说明书标签的贮藏条件保存兽药,有效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休药期制度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减少抗菌药使用,不断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有力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

  附件:2023年下半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略) 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2023年下半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序号

抽检

环节

产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名称

生产批号

不合格项目

1

经营

宫炎清溶液

湖南 (略)

(略) 为民兽药经营部

*

性状、鉴别、含量测定

2

经营

清瘟解毒口服液

石 (略)

(略) 昌庆兽药店

*

含量测定

3

经营

聚维酮碘溶液

(水产用)

(略)

(略) (略)

*

含量测定


相关附件: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兽药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兽药质量,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我厅制定了《20 (略) 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现将下半年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2023 (略) 共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362批次,经检验合格359批次,合格率为99.2%。按产品来源分:生产环节抽检64批次,经营环节抽检229批次,使用环节抽检69批次。按产品类型分:化学药品类产品145批次,抗生素类产品124批次,中药类产品9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含量测定、鉴别、性状三个项目。3批不合格产品中,有2批产品含量测定检验不合格,1批产品含量测定、鉴别及性状检验不合格。

  (二)抽检环节:不合格产品均为经营环节产品,不合格率为1.31%。

  (三)产品类别:不合格产品为化学药品和中药类产品,不合格率分别为1.38%和1.08%。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检发现的假劣兽药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按规定进行立案查处。符合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的,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规定,应当予以从重处罚。案件查处完成后,及时将相关执法办案情况报送我厅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兽医与屠宰管理处。

  (二)强化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规范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大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力度,压实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略) 兽药质量安全水平。

  (三)加强养殖安全用药。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诊疗记录和用药记录等,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兽药产品,按照说明书标签的贮藏条件保存兽药,有效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休药期制度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减少抗菌药使用,不断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有力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

  附件:2023年下半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略) 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2023年下半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序号

抽检

环节

产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名称

生产批号

不合格项目

1

经营

宫炎清溶液

湖南 (略)

(略) 为民兽药经营部

*

性状、鉴别、含量测定

2

经营

清瘟解毒口服液

石 (略)

(略) 昌庆兽药店

*

含量测定

3

经营

聚维酮碘溶液

(水产用)

(略)

(略) (略)

*

含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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