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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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SCG*-CS29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七、评标日期:**日

八、定标日期:**日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

(略) 发 (略)

(略) 西湖区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十、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

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十一、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少青,余连荣,谢萌(采购人代表)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中标价【中标价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5%计收;中标价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部分按0.8%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25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胜利街3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海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9;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

质疑联系人:谢萌

质疑联系方式: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哲晟 (略)

地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28-43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

质疑联系人:姚剑

质疑联系方式: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联系人:李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3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浙江哲晟 (略)

**日



一、采购人名称: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SCG*-CS29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七、评标日期:**日

八、定标日期:**日

九、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

(略) 发 (略)

(略) 西湖区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十、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

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十一、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少青,余连荣,谢萌(采购人代表)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中标价【中标价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5%计收;中标价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部分按0.8%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25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胜利街3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海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9;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

质疑联系人:谢萌

质疑联系方式: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哲晟 (略)

地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28-43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

质疑联系人:姚剑

质疑联系方式: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联系人:李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3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浙江哲晟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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