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2023年度取水监测计量设施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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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2023年度取水监测计量设施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固财磋商采购-2023-66
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2023年度取水监测计量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固财磋商采购-2023-66-2

采购8个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的计量设施改造,并将监 (略) 水资源监测平台。

(略) (略)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祥盛街8号附1号1号楼11层10号 634,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固始县2023年度取水监测计量设施项目 / 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合格要求 30日历天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伟俊,李超、鲁付荣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 (略) 场计取。
收费金额:9,5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和《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始县水利局
地址:固始县陈元光大道与蓼城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王岩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固始县城关镇陈元光大道西段68号
联系人:张志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立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固财磋商采购-2023-66
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2023年度取水监测计量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固财磋商采购-2023-66-2

采购8个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的计量设施改造,并将监 (略) 水资源监测平台。

(略) (略)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祥盛街8号附1号1号楼11层10号 634,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固始县2023年度取水监测计量设施项目 / 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合格要求 30日历天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伟俊,李超、鲁付荣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 (略) 场计取。
收费金额:9,5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和《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始县水利局
地址:固始县陈元光大道与蓼城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王岩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固始县城关镇陈元光大道西段68号
联系人:张志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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