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电气系统维修维保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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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电气系统维修维保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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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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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1 13: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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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小时1分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 (略) 2024年电气系统维修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AIIT-*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开标日期:2024年01月09日下午13: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何塍兴、庄道业、江鹏

招标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永和路1号安徽 (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53-*

公告期限: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永和路1号图书馆8楼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553-*、05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监察审计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安徽 (略) 招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合同及其他

请中标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安徽 (略)

2024年01月11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 (略) 2024年电气系统维修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AIIT-*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开标日期:2024年01月09日下午13: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何塍兴、庄道业、江鹏

招标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永和路1号安徽 (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53-*

公告期限: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永和路1号图书馆8楼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553-*、05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监察审计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安徽 (略) 招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合同及其他

请中标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安徽 (略)

202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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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 (略) 2024年电气系统维修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AIIT-*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开标日期:2024年01月09日下午13: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何塍兴、庄道业、江鹏

招标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永和路1号安徽 (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53-*

公告期限: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永和路1号图书馆8楼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553-*、05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监察审计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安徽 (略) 招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合同及其他

请中标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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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1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 (略) 2024年电气系统维修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AIIT-*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开标日期:2024年01月09日下午13: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何塍兴、庄道业、江鹏

招标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永和路1号安徽 (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53-*

公告期限: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永和路1号图书馆8楼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553-*、05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监察审计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安徽 (略) 招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合同及其他

请中标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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