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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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3-53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宛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宛城政采磋商-** 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 河南 (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金融中心 3 号楼 6 层 728 1,196,808.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 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 合格 一年(根据服务合同可续签) 合格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朱紫辉(磋商小组组长)、杨杰敏、陈文灵(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
收费金额:2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宛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宛城区联合街369号
联系人:刘晓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南阳盛 (略)
地址: (略) 人民北路淯龙苑1B号楼2008室
联系人:屈静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静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3-53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宛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宛城政采磋商-** 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 河南 (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金融中心 3 号楼 6 层 728 1,196,808.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 新华街道办事处辖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 合格 一年(根据服务合同可续签) 合格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朱紫辉(磋商小组组长)、杨杰敏、陈文灵(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
收费金额:2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宛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宛城区联合街369号
联系人:刘晓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南阳盛 (略)
地址: (略) 人民北路淯龙苑1B号楼2008室
联系人:屈静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静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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