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4年商务类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4年商务类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略) 电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4年商务类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GPDI-TT-2024-0032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商务类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4年2月1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根据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3.3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获取采购文件或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1家时,可以直接转为定向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故本项目转为定向谈判评审。经评审, (略) 菱丰 (略)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略) 菱丰 (略) (信用代码:*MA0NR7FG0G)
中选含税总价报价(元):*元
税率:13%
服务期:不涉及。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不涉及
资格能力: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 /)发布。
九、公示期:2024-2-2至2024-2-4。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略) 电 (略)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略) (略)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地 址:内蒙 (略) 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805
电话:*、*
联系人:程莉、孙阳、徐玲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2024年2月1日
,内蒙古
(略) 电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4年商务类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GPDI-TT-2024-0032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商务类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4年2月1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根据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3.3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获取采购文件或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1家时,可以直接转为定向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故本项目转为定向谈判评审。经评审, (略) 菱丰 (略)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略) 菱丰 (略) (信用代码:*MA0NR7FG0G)
中选含税总价报价(元):*元
税率:13%
服务期:不涉及。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不涉及
资格能力: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 /)发布。
九、公示期:2024-2-2至2024-2-4。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略) 电 (略)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略) (略)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地 址:内蒙 (略) 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805
电话:*、*
联系人:程莉、孙阳、徐玲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2024年2月1日
,内蒙古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