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全院办公打印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全院办公打印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9

二、项目名称:全院办公打印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 (略) (略) 叙州区望江路153号丽雅上城D幢1层A-20号 2,413,61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全院办公打印耗材配送服务 详见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 详见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国家标准执行 2,413,617.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世迎、唐家申、杨洲容、施大光、龙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以下收费标准下浮20%进行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按定额1.5%收取;100-500万元按定额0.8%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104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号:*02631[2023]00903;
2.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1-*;
3.由于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以开标一览表(以此为准)中的统一结算率作为评审价。附件《供应商评审情况表》中“评审结果”以此为准:
(1)四川 (略) 统一结算率为95%,价格调整比例为-,价格调整明细-元,合计扣除-元,评审价为:95%;
(2) (略) 翠屏区联拓电子科技经营部统一结算率为65%,价格调整比例为-,价格调整明细-元,合计扣除-元,评审价为: 65%;
(3)四川 (略) 统一结算率为99%,价格调整比例为-,价格调整明细-元,合计扣除-元,评审价为: 65%。
4.本项目每季度按照实际配送量根据中标单价计算,据实结算,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翠屏区北大街9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刘女士、兰女士;028-*-8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兰女士

电话:028-*-8823

四川 (略)

2024年02月08日


一、项目编号:N*9

二、项目名称:全院办公打印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 (略) (略) 叙州区望江路153号丽雅上城D幢1层A-20号 2,413,61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全院办公打印耗材配送服务 详见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 详见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国家标准执行 2,413,617.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世迎、唐家申、杨洲容、施大光、龙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以下收费标准下浮20%进行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按定额1.5%收取;100-500万元按定额0.8%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104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号:*02631[2023]00903;
2.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1-*;
3.由于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以开标一览表(以此为准)中的统一结算率作为评审价。附件《供应商评审情况表》中“评审结果”以此为准:
(1)四川 (略) 统一结算率为95%,价格调整比例为-,价格调整明细-元,合计扣除-元,评审价为:95%;
(2) (略) 翠屏区联拓电子科技经营部统一结算率为65%,价格调整比例为-,价格调整明细-元,合计扣除-元,评审价为: 65%;
(3)四川 (略) 统一结算率为99%,价格调整比例为-,价格调整明细-元,合计扣除-元,评审价为: 65%。
4.本项目每季度按照实际配送量根据中标单价计算,据实结算,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翠屏区北大街9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刘女士、兰女士;028-*-8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兰女士

电话:028-*-8823

四川 (略)

2024年02月08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