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学校2024、2025年度职工福利品提货券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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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学校2024、2025年度职工福利品提货券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理工学校2024、2025年度职工福利品提货券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3-28


安徽理工学校2024、2025年度职工福利品提货券

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 (略) 受安徽理工学校委托,就安徽理工学校2024、2025年度职工福利品提货券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理工学校2024、2025年度职工福利品提货券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1379

(三)采购方式:磋商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磋商时间:2024年3月27日15时00分

二、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安庆皖江大道店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略)

第三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金 (略)

公示期: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17:30时

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 (略) 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055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本公示同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等网站上发布。

安徽省 (略)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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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 (略) 受安徽理工学校委托,就安徽理工学校2024、2025年度职工福利品提货券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理工学校2024、2025年度职工福利品提货券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1379

(三)采购方式:磋商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磋商时间:2024年3月27日15时00分

二、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安庆皖江大道店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略)

第三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金 (略)

公示期: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17:30时

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 (略) 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055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本公示同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等网站上发布。

安徽省 (略)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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