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超声波治疗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超声波治疗仪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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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立医院超声波治疗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超声波治疗仪中标结果公告

宿州市立医院超声波治疗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超声波治疗仪)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

二、项目名称: (略) 超声波治疗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超声波治疗仪)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汇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玉兰大道767号机电产业园15栋305室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超声波治疗仪

品牌:半岛医疗

型号规格:MFUS One

数量:1台

单价:*.00

五、评审专家名单:钱咏梅(组长)、乔朝辉、魏文彬、许玲、张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用135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医疗保障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陶国顺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国顺

电 话:*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资料

3.中标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宿州市立医院超声波治疗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超声波治疗仪)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

二、项目名称: (略) 超声波治疗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超声波治疗仪)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汇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玉兰大道767号机电产业园15栋305室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超声波治疗仪

品牌:半岛医疗

型号规格:MFUS One

数量:1台

单价:*.00

五、评审专家名单:钱咏梅(组长)、乔朝辉、魏文彬、许玲、张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用135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医疗保障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陶国顺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国顺

电 话:*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资料

3.中标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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