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黄坪村栗子冲至大丛道路硬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黄坪村栗子冲至大丛道路硬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黄坪村栗子冲 (略) 硬化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人民政府(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人民政府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八桂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规模 | (略) 总里程1305米, (略) 面宽3.5米, (略) 肩106.88m3,错车道3座,标识牌1个。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0日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5日 | ||||
预中标人 | (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13元 | ||||||
工期 | 7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66元 | ||||||
工期 | 7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53元 | ||||||
工期 | 7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项目名称 | 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黄坪村栗子冲 (略) 硬化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人民政府(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人民政府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八桂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规模 | (略) 总里程1305米, (略) 面宽3.5米, (略) 肩106.88m3,错车道3座,标识牌1个。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0日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5日 | ||||
预中标人 | (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13元 | ||||||
工期 | 7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66元 | ||||||
工期 | 7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53元 | ||||||
工期 | 7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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