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华《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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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华《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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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略) 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项目询价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
2.项目编号:ZZXH-*
3.采购方式:询价
4.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9月1日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候选人:河南问贤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地址: /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标的: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董祥丽
项目负责人证书:律师执业证
证书编号:*02
资格能力条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第二候选人:河南博讷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地址:/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标的: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喻一
项目负责人证书: 律师执业证
证书编号:*80
资格能力条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第三候选人: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地址: /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标的: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赵茹鑫
项目负责人证书:律师执业证
证书编号:*24
资格能力条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中标情况
1.供应商名称:河南问贤律师事务所
2.成交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曲来春、毛超峰、张卫利。
五、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成交结果公告在 (略) (略) 官网http://**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金水 (略) 19号709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023年9月11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略) 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项目询价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
2.项目编号:ZZXH-*
3.采购方式:询价
4.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9月1日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候选人:河南问贤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地址: /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标的: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董祥丽
项目负责人证书:律师执业证
证书编号:*02
资格能力条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第二候选人:河南博讷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地址:/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标的: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喻一
项目负责人证书: 律师执业证
证书编号:*80
资格能力条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第三候选人: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地址: /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标的: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案件诉讼程序的代理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赵茹鑫
项目负责人证书:律师执业证
证书编号:*24
资格能力条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中标情况
1.供应商名称:河南问贤律师事务所
2.成交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曲来春、毛超峰、张卫利。
五、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成交结果公告在 (略) (略) 官网http://**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金水 (略) 19号709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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